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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節 求職簡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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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求職簡曆的概念

求職簡曆又稱求職資曆、個人履曆等,是求職者將自己與所申請職位緊密相關的個人信息經過分析整理並清晰簡要地表述出來的書麵求職資料,是一種應用寫作文體。在這裏,求職者用真實準確的事實向招聘者明示自己的經曆、經驗、技能、成果等內容。求職簡曆是招聘者在閱讀求職者求職申請後對其產生興趣進而決定是否給予麵試機會的極重要的依據性材料。

二、格式與寫法

求職簡曆的內容主要包括以下幾部分。

(一)個人信息。指姓名、性別、地址、郵編、電話、電子信箱等內容。這項內容放在簡曆第一頁的上部,以方便招聘者與自己聯係。

(二)求職意向。即求職者所希望從事的職位。此項可放置在第一項,也可放置在第二項。

(三)教育背景。即求職者接受教育的情況,如何時何校獲何學曆或者學位,把最高的學曆或者學位放在最前麵,然後依次往前推導。

(四)工作經曆。求職者的工作資曆經驗,應該是與此申請職位相關的內容,可采取由近及遠的順序安排,也可采取將與所申請職位最相關的內容置前的順序安排。

上述四大項內容是必須具備的,其他內容如知識儲備、具體技能、獲得榮譽等均可酌情寫入簡曆。

三、注意事項

(一)針對職位。可能求職者的資曆非常豐富,但不要因此模糊個性和長處,如有必要可分別寫作針對不同職位的求職簡曆,要充分結合意向職位的要求來撰寫自己的工作經曆。

(二)突出優勢。要通過突出自己的優勢來推銷自己,最好把最能展示自己優勢的內容放在首頁,以求醒目。要在自我評價中用言簡意賅的語言將自己的優勢突出出來,讓企業看到求職者的潛在價值。

(三)客觀真實。求職簡曆所列內容務必實事求是,不能注水,任何虛假的內容都不要抱著僥幸心理寫入求職簡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