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學前衛生學

第一節 學前兒童心理衛生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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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心理衛生的含義

心理衛生也稱精神衛生(mental health),指維持和增進人們心理健康,預防心理疾病的發生以及矯治各種不健康心理的心理學原則、方法和措施。

二、學前兒童心理衛生的目標

教育部頒布的《幼兒園教育指導綱要》中明確指出:“幼兒園必須樹立正確的健康觀念,在重視幼兒身體健康的同時,要高度重視幼兒的心理健康。”《幼兒園工作規程》也規定“幼兒園必須切實做好幼兒生理和心理衛生保健工作”。學前期是人生的起步階段,加強學前兒童心理衛生保健工作,是培養具有健康心理素質和全麵發展的社會成員的重要的基礎性工作。

結合以上要求,我們認為:學前兒童的心理衛生要以維護兒童心理健康,促進兒童心理正常發展為目標。

三、影響學前兒童心理健康的因素

在發育過程中,許多兒童會出現各種心理行為問題,學前期的各種生理、病理的因素及社會環境等不良影響都可能幹擾兒童的正常心理發育。據世界衛生組織的資料顯示[1],發達國家的3~15歲兒童和少年中有持久性心理發育障礙的患者約占5%~15%,發展中國家所報告的數據也相近,男性較女性為多。

國內外研究表明,影響兒童心理問題的因素主要有生物因素及環境因素。

(一)生物因素

1.遺傳

遺傳是親代性狀傳給後代的現象。個體通過遺傳獲得人的解剖生理結構及特點,如機體的形態、構造、感官特征、神經係統的結構和機能,這是兒童心理發展的生物前提和自然條件。生來沒有大腦的無腦兒不能產生心理活動;心理學家們用家譜分析的方法研究遺傳因素對個體心理健康的影響,結果發現,在有心理健康問題的學生中,家族中有癔症、活動過度、注意力不集中病史的學生所占的比例明顯大些;唐氏綜合征是常見的染色體先天缺陷,會造成個體先天愚鈍。雖然先天的遺傳素質對個體的智力水平、活動能力、個性特征等都有影響,但其作用也不是注定不可以改變的。遺傳隻是提供了一種可能性,個體是否表現出心理障礙或心理異常,還需要看後天環境作用。在遺傳與環境的相互作用中,遺傳因素所決定的不良發展傾向可以得到防治和在一定程度上的糾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