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學前衛生學

第一節 學前兒童疾病的主要症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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疾病,相對於健康而言,是機體在一定病因作用下自我調節紊亂而導致身體與外界環境失衡,人體正常形態與功能發生偏離的異常生命狀態。預防疾病的發生是保證兒童健康成長的最重要的措施之一。

疾病的種類很多,按世界衛生組織1978年頒布的《疾病分類與手術名稱》第九版(ICD—9)記載的疾病名稱就有上萬個,新的疾病還在發現中。總體而言,人類的疾病可分為兩大類:傳染性疾病和非傳染性疾病。

無論是傳染病還是非傳染病,兒童患病後都會表現出一些異常狀態,包括患兒自身的各種異常感覺和醫者的感覺器官所感知的各種異常表現。了解學前兒童患病後的常見症狀對及早發現疾病、控製疾病,促進兒童健康具有重要意義。

一、發熱

發熱(fever)是指機體體溫高於正常值的現象。以腋下測溫為準,正常人體體溫一般在36.5℃~37℃。如果超過37.5℃可視為發熱。體溫如果在37.5℃~38℃為低熱,在38℃~39℃為中熱,在39℃~41℃為高熱,超過41℃為超高熱。發熱時,兒童會表現出呼吸和脈搏增加、水分損失、口幹、煩躁不安、睡眠和食欲不佳的症狀。高熱時,麵部紅潤、舌苔黃厚,甚至神誌不清,或驚厥,可在麵部、胸背部發現細小紅點(流行性感冒常見)。

(一)發熱的病理

發熱是生病最普遍的症狀之一。它是身體與病菌作戰,保護自身的一種方式。多數病菌生存的適宜溫度為37℃左右,身體溫度的升高可限製病菌的發展。所以,發熱並非壞事。反而,如果已感染疾病,但不發熱,或發熱不高,則說明身體防禦功能不強。學前兒童一般身體防禦功能較強,一般呈現出病輕熱高的現象。當然,如果熱度太高、發熱時間持續太長,對身體也會造成不利影響。因此,要注意對學前兒童發熱的護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