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學前教育研究方法

二、學前教育觀察的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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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了學前教育觀察前的大量準備工作,緊接著進行的就是觀察法的實施工作,學前教育觀察規範地實施是學前教育觀察極為關鍵的一個環節,影響著整個研究的結果。

(一)進入觀察現場

研究人員進入實際環境進行觀察時,首先,研究者必須意識到學前兒童容易受到環境影響的獨特特點,因此要盡可能地不幹預觀察對象的活動,使觀察對象的自然行為充分地發生,從而獲得真實、可靠的信息。其次,觀察記錄有很多種,研究者要有針對性地進行選擇,一般可以根據觀察目的、觀察內容、觀察對象的不同特征進行選擇,而且研究者務必要熟悉所采用觀察記錄方法具體的操作程序,對所需觀察的行為做到心中有數。最後,由於觀察研究當中可能會遭遇一些突發事件,如生病、天氣變化、活動安排的變化等,研究者要學會有效地處理。

(二)觀察記錄

在學前教育領域的觀察研究中,主要有兩種記錄:定性記錄和定量記錄。這兩種記錄並不是相互排斥的,相反它們是相互補充的。在實際研究中,研究者也會綜合利用它們,下麵就這兩種記錄的幾種常見形式分別作介紹。

1.定性觀察記錄

定性觀察記錄是以數字的形式呈現觀察內容,如書麵語言、用錄音與攝像設備記錄口頭語言、行為等。主要包括:田野筆記、日記描述、逸事記錄和樣本描述。

(1)田野筆記。田野筆記主要是用書麵語言的形式記錄,觀察者針對某個較大主題,在一段時間內(如半小時或一天)持續地、盡可能地詳細記錄觀察對象所有的行為動作表現,包括目標對象自身的全部言行以及該對象與環境及他人的相互作用與交往。表4-3為田野筆記的示例節選[6],觀察對象是一個叫小凱的3歲幼兒,觀察地點為小(5)班教室,觀察時間是早上11:55~1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