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廣”是指“擴大事物使用的範圍或起作用的範圍”,“應用”是指“使用”。教育研究成果的推廣應用有廣義和狹義之分。廣義的學前教育研究成果推廣應用,是指包括傳播、學習在內的一切擴大學前教育研究成果使用範圍或起作用範圍的活動。它包括學前教育研究成果的傳播交流、自發運用以及有組織的推廣和應用三種類型。狹義的學前教育研究成果推廣應用,則是指有組織、有計劃、有步驟地將教育研究成果的思想、內容和方法等在一定範圍內應用,使之為其他教育工作者所接受,並經理解、內化、改造而轉化為教育效益的過程。推廣應用的成果既包括“課題型”成果,也包括“教改型”成果。這裏討論的教育研究成果推廣應用取狹義之意。教育行政部門、教育科研機構以及幼兒園園長和教師相結合的隊伍是學前教育研究成果推廣應用的主體。[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