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學前教育研究方法

一、學前教育研究成果的評價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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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前教育研究成果的評價,具體需做好兩個方麵的工作:一是資格鑒定。二是價值判斷。

(一)學前教育研究成果的資格鑒定

所謂資格鑒定就是鑒別被鑒定的對象是否具備學前教育研究成果的資格條件。具體的鑒定指標如下。

第一,能夠在科學研究的基礎上,提出新的教育發展規律、原則和特點,創造性地提出新的教育方法和技術。

第二,能夠發現教育過程中的新情況,並提出新穎的觀點、獨到的見解,或是對原有事實作出新的描述。

第三,能夠提出教育工作中的新內容、新途徑和新措施,或者對原有的工作提出實質性的改進意見或建議。

第四,能夠通過對教育實踐的經驗總結,對原有的教育理論提供新的例證,不斷地加以完善。

鑒定學前教育研究成果的資格,一般從以下幾個方麵予以考察。首先,應考察研究課題。研究課題自身的價值,決定了其研究結果是否能夠具備科研成果的資格。因為隻有具有理論意義和實踐價值的研究課題,才能對教育理論發展有所貢獻,或者在教育實踐中得到廣泛的推廣與應用。其次,應考察教育研究過程。評價一項學前教育研究成果,不僅考察其研究課題的價值,還要對研究設計的科學性和可行性,以及研究過程的規範性進行分析。最後,要考察研究結果。一項優秀的學前教育研究成果,不僅要具備探索性、創新性、學術性等,它還應具有一定的社會價值,能夠為社會發展、教育發展提供一些具有普遍意義和指導作用的規律或結論。

(二)學前教育研究成果的價值判斷

學前教育研究成果對社會發展、教育發展所產生的影響和效益各有不同,這體現出其自身的價值有大小之分。因此,對於已經通過資格鑒定後的學前教育研究成果,還應給予價值判斷。具體從兩個方麵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