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引文
引文是指在研究論文寫作中引用他人的材料或成果。任何研究都是在前人研究的基礎上進行的,寫作中常常要引用別人的觀點、材料、數據、方法作為自己論證的依據。對於論文中的引文,必須注明出處。注明出處既反映作者嚴肅的科學態度,對他人勞動成果的尊重,也為讀者進一步研究提供可以參照的文獻來源。
1.引文的方法
引文方法可以分為以下三種。
(1)直引。將引用材料中的原字原句原封不動直接照搬,引文前後必須加上引號。
(2)意引。隻引原意,不引原話,即對原材料文字加工改寫,原意不變。意引部分不加引號。
(3)綜合引。將以上兩種引法合在一起引用,即把意引和直引穿插在行文中,直引的字詞加引號。
2.引文的要求
引文要忠於原文的本意,不可斷章取義;引文要少而精當,避免引文的堆砌;引文必須仔細核對,避免以訛傳訛。
(二)注釋
注釋也稱注解,是對文章中的詞語、內容或引文的出處所作的解釋。注釋有三類:一是題注,是對研究報告篇名、作者的注釋。二是參考型注釋,這類注釋主要是說明選自出處,為了便於讀者對引文的查找、核實。三是內容型注釋,這類注釋對論文內容作補充說明,主要是為了便於讀者理解論文中的某些難點、新的名詞術語、概念等作出的解釋。
1.注釋的方法
(1)行中注。也稱注解、夾注、文內注,即在引文之後,用括號與行文區分開,在括號內寫明注釋內容。目前國際上比較通行的做法是括號內隻寫引證資料的作者名、出版年份和頁碼,資料全名則一律列入文末的參考文獻目錄中,不再另加注釋。
(2)頁末注。也叫腳注,即在引文末端右上角標出①、②、③、④……在同一頁麵底端注明引文的出處或需要進一步解釋的內容。引文序號以頁為單位,每頁重新編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