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察法無論是對於教育實踐工作者還是對於研究工作者都具有極重要的意義,是教育和研究必須具備的能力。通過觀察可以了解兒童的行為,分析其心理特點,考察檢驗教育的效果,提出有針對性的教育措施、計劃方案;通過觀察可以掌握第一手資料,進而加以分析,提出觀點和創立理論,用以指導實踐。
觀察法的作用具體體現在以下幾方麵:
首先,觀察可以獲得較真實和具體的信息。例如,幼兒可能會唱數、數數,然而教師通過觀察卻能夠發現這個幼兒對數的實際意義的理解的具體情況。觀察能獲得所研究問題的第一手資料。
其次,觀察能夠較深入地考察和理解幼兒行為的各個方麵及個別差異,了解每個幼兒的具體表現,獲得真實、完整的形象。例如,同樣是學習成績不好的幼兒,經觀察可知,有的是因注意力不集中,有的則反應較遲鈍,或是存在其他健康或情緒方麵的原因。又如,初入園幼兒往往容易產生分離焦慮,認真觀察就會發現,幼兒的分離焦慮有不同表現,有的哭鬧,有的雖無激烈反應但不參與活動。例如,北京市光明幼兒園開展自選遊戲研究以來,教師觀察了解幼兒的機會增多了。教師發現一個平時特別是在集體教學活動中很不起眼的男孩,在遊戲中很活躍,他特別喜歡插塑並能插出多種造型,邊說邊插,還向別人講解展示。教師通過觀察改變了對幼兒的原有看法。
再次,在觀察基礎上,可以對幼兒的行為作出正確評價判斷,還可進一步提出有效的解決問題的措施。例如,“格賽爾量表”的製訂,就是通過大量觀察,並借助儀器(相機等)記錄下大量膠片,進而加以分析研究,製訂出幼兒各年齡階段發展的行為量表。又如,要想研究幼兒的依賴性、攻擊性行為、社會性能力、做事習慣等,就需要對幼兒有關行為的具體表現進行詳盡觀察,加以分析評價,判斷其行為特點與水平等,進而尋求有效、適宜的教育方法和有針對性的教育措施,促使其行為得到改進或培養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