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資料的種類
教育文獻資料由三部分構成:圖書;報紙雜誌;學術會議資料、文件、檔案等。
教育文獻資料按其加工程度、內容性質和使用價值等,一般可以分為三級:
一級文獻,指原始性文獻資料或第一手資料,如作者本人的論文、文字資料、會議記錄、檔案材料等。
二級文獻,如文摘、書目、索引等工具性資料。
三級文獻,如專題性述評、綜述、數據手冊等。
(二)資料的收集
1.確定查找範圍
研究者要根據課題的需要,確定查找範圍的廣度和深度。
2.選擇檢索工具
常用的檢索工具有:
(1)圖書目錄,包括分類目錄、書名目錄、著者目錄、主題目錄等。
(2)期刊目錄,包括期刊分類目錄、刊名目錄。
(3)索引,包括書籍索引、報刊索引、文章索引等。
(4)文摘。
(5)其他工具,如教育大事記、教育年鑒、《辭海》教育分冊等。
3.確定查找辦法
(1)檢索法。利用檢索工具查找。采用由近及遠、先國內後國外,先查直接資料、原始性文獻,後查間接資料的方法。這是資料研究常用的辦法,運用此方法所得資料比較全麵、廣泛,但往往有一定滯後性。
(2)追溯法。是指參考文獻查找法。按有關文章附有的參考文獻,追蹤查找有關文獻。一般是從研究者自己掌握的最新資料開始,追根尋源。運用這種方法,針對性強,可以比較直接、集中地查找所需資料,因而效率高。但往往不容易查全。
(3)普查法。利用目錄或索引,逐一查找所需的文獻資料。
文獻資料的收集還需注意這樣幾條原則:
第一,從文獻發表或存在的時間上,注重采用由現在到過去的逆時方法查找,因為文獻發表的時間越近,越能反映新情況和研究的新進展,對先前研究成果的含量也越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