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學前教育基本問題討論

三十四、如何看待與解決孩子之間的衝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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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打人的東東

東東媽下午到幼兒園接東東,剛走進教室,還沒有來得及和東東說話,就有幾個小朋友圍了上來:“阿姨,東東今天打同同了,同同都哭了。”媽媽大吃一驚,連忙問東東怎麽回事。“因為同同搶我的玩具!”東東不服氣地辯解。

【案例】搶書

樂樂正專心地看一本他很喜歡的故事書,邊看嘴裏邊嘀咕著。栩冉剛從建構區出來,看到樂樂的這本顏色鮮豔的故事書,也想要看,於是伸手就去搶。樂樂一見他搶了自己的書,馬上轉身去奪回,一來二去,書被撕破了。樂樂一見書破了,認為是栩冉的緣故,就去打栩冉,結果兩個人拳來腳往……

在幼兒園,類似於這樣的幼兒衝突是很常見的。有的人認為衝突和解決衝突的過程有助於幼兒社會交往能力的提高;有的人則認為幼兒之間的衝突往往引起幼兒情緒較大波動,如果處理不當還可能破壞班級氣氛和常規秩序,牽扯教師的很多精力,令教師很傷腦筋。對幼兒之間的衝突采取的不同態度及不同的解決辦法,會對幼兒今後的個性發展產生不同的影響。那我們具體看一看幼兒衝突行為產生的原因、教師處理幼兒間衝突時可以采取的策略。

1.幼兒衝突行為產生的原因

(1)直覺行動思維的特點。

學齡前的幼兒大多以自我為中心,是一種直覺推理思維,物我觀念不清,動作反映多於語言表達,這些年齡特點都是引發幼兒衝突行為的因素。例如,以自我為中心,會使幼兒無法以他人的角度思考問題,導致幼兒沉浸在自己的世界裏,衝突行為就成了司空見慣的情形。又如,幼兒的物我觀念不清,他們往往以為凡是看到的東西都是屬於他的,因此,搶奪玩具、物品也是常見的衝突行為。而幼兒的語言表達能力有限,小班的幼兒甚至無法以語言方式來表達他們的情緒和需求,因此,肢體動作成了他們最常見的表達方式,也就能經常看到幼兒之間以推打來表達拒絕或不喜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