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學前教育政策法規是伴隨著國家從封建社會過渡到半封建、半殖民地社會曆史時期而逐步發展起來的。我國學前教育政策法規的曆史發展最早可以追溯到清朝末期。1903年,清政府頒布了《奏定學堂章程》,其中專門針對學前教育製定的《奏定蒙養院章程及家庭教育法章程》,是我國近代學前教育政策法規發展曆史上第一個正式公布的學前教育法規。隨著新中國的成立,學前教育誕生了全新的社會主義性質的政策法規,開啟了具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類型的學前教育政策法規體係建設新篇章。新中國學前教育政策法規體係的基本發展曆程分為三個階段:新中國成立至改革開放前(1949—1978年);改革開放至21世紀前(1979—2000年);21世紀以來(2001年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