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學前兒童衛生與保健(第2版)

三、幼兒園各室配置的衛生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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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幼兒園各室配置的衛生原則

幼兒園每個班級應有一套單獨使用的房間,組成獨立的單元,主要包括活動室、臥室、盥洗室、廁所、儲藏室等。每個班級用房的配置一般應以活動室為主,單元內部各個室分別與之相互連接,活動室與臥室均應與盥洗室、廁所相通。每個班的單元房間都應有其通往院內的出入口。這樣,必要時可將班級隔離,有效控製傳染病的流行。

注意用電安全。電線應用暗線,不宜用暴露在外的明線。電器固定設備裝置高度應在1.70米以上,應有帶接地孔。

室內牆角及各種用具如窗台、暖氣罩、窗口豎邊等應避免棱角,必須做成小圓角;1.30米以下的牆麵應采用光滑且易清潔的材料,不應粗糙。

門以開放式為佳,寬度為1.2~1.5米,門把高達1.2米,兒童經常出入的門應在距地麵0.7米處加設兒童專用把手。在距地0.60~1.2米高度內,不應裝易碎玻璃,不應設置門檻和彈簧門,不應裝落地玻璃門,以避免外傷。

(二)幼兒園各室的衛生要求

1.活動室

活動室是兒童生活和活動的主要場所,活動室應每班一間,使用麵積90平方米,如果活動室與臥式分設,活動室的使用麵積不宜小於54平方米。

活動室的窗應向南,不應向北或向西,最好是雙麵采光。窗高(內地麵至窗上緣高)不低於2.8米。為使兒童能在室內向外遠眺,窗台距地麵的高度應為50~60厘米。樓層無室外陽台時,應設護欄,距地麵1.30米內不應設平開窗。活動室淨高不低於3.3米。地麵應鋪木地板,保溫、防潮,便於打掃,且防止兒童摔傷。室內噪聲聲級不應大於50分貝。

2.臥室

寄宿製幼兒園或有條件的全日製幼兒園應設專門的兒童臥室。

為了避免兒童臥床的緊密接觸,減少飛沫感染的機會,方便保教人員和兒童在床間行走,床頭的間距應為0.5米,兩行床的間距應為0.9米。每個兒童應有單獨的床及**用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