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前兒童科學領域關鍵經驗的選擇與確立,主要依據新《綱要》中科學領域的目標、內容與要求、幼兒的學習進程和發展階段、科學領域的學科特點。
新《綱要》中指出,學前兒童科學領域的總目標為:使幼兒對周圍的事物、現象感興趣,有好奇心和求知欲;能運用各種感官,動手動腦,探究問題;能用適當的方式表達、交流探索的過程和結果;能從生活和遊戲中感受事物的數量關係並體驗到數學的重要和有趣;愛護動植物,關心周圍環境,親近大自然,珍惜自然資源,有初步的環保意識。《綱要》中的這些目標與要求是社會對未來社會成員應具有的科學素養的基本要求在幼兒階段的反映。
國際學生科學素養測試大綱中提出,科學素養包括科學知識和科學基本觀點、科學的探究過程、科學對個人和社會的作用三個方麵。一個擁有基本科學素養的人,才能具有科學的思維和學習方式、科學的生活方式和科學精神。[2]因此,從幼兒時起,我們就要引導幼兒在探究身邊的事物與現象的活動和遊戲中,構建科學知識,獲得科學經驗,形成對科學現象的好奇心,養成對事實高度尊重的態度。引導幼兒體驗科學對人們生活和環境的影響,激發他們對創造的熱情和對自然與環境的關愛與尊重。
幼兒的學習進程和發展階段,為我們明確幼兒學什麽和怎麽學,提供了依據。幼兒有著與生俱來的好奇心和探究欲望;幼兒更多地通過直接經驗來認識事物,他們在與事物的相互作用中認識事物、構建概念;多數幼兒的思維還處於前概念階段,他們所能學習和掌握的概念是淺顯的、初步的,是關於他們身邊熟悉的事物的。而且,幼兒概念的發展有一個由低到高、由簡單到複雜、由近及遠的循序漸進、由淺入深的過程。幼兒的這些年齡特點為我們明確幼兒的學習內容、學習方式提供了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