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威爾的探究式科學教育的基本觀點體現在科學教育理論與實踐的各個方麵。從科學教學本身來說,從目標到過程,再到結果,都體現著教育以兒童為中心的基本觀點。
(一)科學教學的目的
在探究式科學教育的框架下,每節課的教學目的一般包括三部分:學生要學習的科學概念;學生要發展的探究能力;學生要獲得的應用能力。學生要發展的探究能力主要包括:提出問題、預測與初步的解釋、製訂調查計劃、搜集數據、使用證據形成解釋評估證據、交流看法等。學生要獲得的應用能力主要是指學生將一節課中獲得的科學概念運用於日常生活的能力。這兩部分內容我們比較好理解和接受。最讓我們印象深刻和受到震動的是加方專家對於科學概念的看法。
在進行小學科學教學改革的很長一段時間,我國有許多小學科學教育的理論與實踐工作者認為:經曆探究過程比學習科學知識更重要。但羅威爾提示我們:那是對探究式科學教育的誤解,這種觀點在20世紀60年代很流行。事實上,學生對探究式科學認知過程的掌握不會、也不能脫離科學內容。學生總是從已知的東西通過探究式過程獲得對未知東西的認識。
(二)核心概念
在曆史進程中,人們對自然事件和現象的發生作出了許多有效的解釋,這種解釋適用於各種不同的情況,將這些解釋和觀點總結起來就形成了科學概念。科學教育的主要目的之一就是給學生提供機會學習用證據來解釋自然現象。當學生參與探究活動時,他們會在許多不同的情境中運用相同的觀點和概念,這樣,他們就開始逐步理解科學的核心概念。加方的專家強調:探究必須圍繞著核心概念(key concept)展開。
羅威爾比較和區分了兩種不同的陳述方式:概念性陳述和非概念性陳述。以下兩組例子,每組中呈現了兩種不同的描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