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需要做孕前優生谘詢的情況
孕前谘詢,就是到醫院向醫生了解自己可否生育等相關情況。研究表明,有以下情況的夫婦,應當做優生谘詢:
第一,以往有習慣性流產、死胎、死產等不良生育史的婦女。
第二,本人或近親中有遺傳病的,或者是與患遺傳病的病人結婚者。
第三,生過畸形兒或者癡呆兒的。
第四,本人及子女中有患先天性疾病的,應谘詢是否患的是遺傳性疾病。
第五,婦女在懷孕後患過病毒性疾病,服用過可能致胎兒畸形的藥物等。
另外,確定有以上情況但已經懷孕的婦女,必須在懷孕第15~18周(大約4個月)時,施行羊膜穿刺手術,以確保胎兒不會發生遺傳性疾病或者先天性疾病。一旦發現異常,應立即實施流產手術。
(二)不宜生育的情況
通常情況下,在男女雙方的近親中都有患同一類遺傳性疾病的夫婦,如先天性聾啞、全身性白化病、精神分裂症、克汀病等,男女雙方雖然可以結婚,但不能生育,假如懷孕則不能保證生一個健康的孩子。
(三)暫緩生育的情況
如果有以下情況之一者,應該暫緩生育:
第一,女方有心、肝、肺等器官的慢性病,尤其是在這些器官的功能不正常時,不宜受孕。
第二,一方患有急性傳染病時不宜受孕。患有急性病毒性感染,如流感、風疹、傳染性肝炎、病毒性腦炎等,都容易造成胎兒畸形,需要治愈後才可受孕。
第三,梅毒、淋病等性病未治愈時,應暫緩受孕,治愈後才能受孕。
第四,女方長期服用某種藥物時不宜受孕。當夫婦想受孕時,應到醫院找醫生谘詢,確認所服的藥物對胎兒沒有影響時才能受孕;或者是停藥一段時間後方能受孕。
(四)高齡產婦應注意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