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學前兒童家庭教育

二、擇偶與家庭的人際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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麵對人們世世代代都在實踐的擇偶行為,社會學所關心的不僅僅是擇偶對象的政治、經濟、受教育程度、門第等因素,國外和國內的一些學者對擇偶標準的研究涉及了廣泛的變量。如喬題認為主要的標準有:性別、教育和智力、健康與相貌、經濟狀況、氣質、年齡、持家能力、宗教等。巴斯概括了有關研究,發現擇偶變量涉及身體特征、年齡、宗教、社會經濟地位、智力、個性以及社會態度等。費舍則提出這些標準:他(她)愛你、你愛他(她)、性格、教育、健康、相貌、民族、職業、經濟狀況。李銀河發現最受重視的標準有:年齡、身高、教育程度、職業、婚姻狀況與經曆、容貌、健康。所有這些都與一個時代的心理、文化、政治、經濟和社會背景有關。[3]

以上可總體歸類為心理因素、人際關係因素、社會性因素等。在擇偶理論中,人際關係是擇偶的一項重要影響因素。家庭的人際關係影響著人們擇偶的結果。

(一)擇偶理論的人際關係因素分析

1.曆史前例理論

它強調在曆史上普遍存在著由父母包辦或由父母決定的擇偶方式。“包辦婚姻”和“自由戀愛”實際上是兩個“理想類型”的劃分,現實生活總是這兩大模式的混合。而戀愛關係能否得到父母或朋友的支持與認可,對戀愛關係的維持和發展有相當大的影響。關於這一現象產生的原因有四個理論:一是基於心理學平衡理論的轉移性原則,如果當事人與父母關係親密,而父母也喜歡子女的擇偶對象,那麽三個人的關係就是平衡的,當事人與對象的關係會更穩定、更易於發展;反之,如果父母不喜歡對方,那麽三個人的關係就是不平衡的,當事人麵臨要麽得罪父母、要麽得罪對方的難堪(Parks,Stan,Eggert,1983)。二是降低不確定性理論,指出如果擇偶一方得到對方家人或朋友的認可和支持,那麽將降低雙方關係的不確定性(Berger,1987)。三是社會互動理論,認為雙方對降低戀愛關係的相對認可是基於“關鍵他人”的態度。別人越是認為他們是“天生一對”,他們就越可能將對方視為命中注定的“那個人”(Lewis,1973)。四是社會壓力說,家人和朋友對擇偶對象的認可,有助於維係其戀愛關係或防止其關係破裂(Levinger,1976)[4]。當然,現實中也可能出現另一種情況:越是別人都不看好的戀愛關係,當事人之間的關係越是緊密、牢不可破。他們暗藏的意思是:我們必須把日子過好,讓你們都看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