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製度政策層麵:國家製定和完善家庭教育的相關法律政策,確立保障學前兒童家庭教育工作開展的法律政策依據
1.在法律法規方麵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在公民的基本權利和義務中規定,父母有撫養教育未成年人子女的義務。2006年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規定,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應當學習家庭教育知識,正確履行監護職責,撫養教育未成年人。有關國家機關和社會組織應當為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提供家庭教育指導。《中華人民共和國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規定,政府有關部門、司法機關、人民團體、有關社會團體、學校、家庭、城市居民委員會、農村村民委員會等各方麵共同參與,各負其責,做好預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為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發展創造良好的社會環境。上述法律法規為指導、推進家庭教育提供了法律依據和基礎。
2.在政策措施方麵
《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設的若幹意見》提出重視和發展家庭教育,家庭教育在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設中具有特殊而重要的作用。各級婦聯組織、教育行政部門要切實擔負起指導和推進家庭教育的職責。要與社區密切合作,辦好家長學校、家庭教育指導中心,並積極運用新聞媒體和互聯網,麵向社會廣泛開展家庭教育宣傳,普及家庭教育知識,推廣家庭教育的成功經驗,幫助和引導家長樹立正確的家庭教育觀念,掌握科學的家庭教育方法,提高科學教育子女的能力。在《中央文明辦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測評體係》中,家庭教育被列為“三結合”教育體係項目中的重要測評指標,測評內容涵蓋組織領導、家長學校、家教活動、家庭環境、行為示範五個方麵,對黨委政府、相關部門以及家庭教育工作者和家長提出了明確的考核要求。《中國兒童發展綱要》在“兒童與教育”領域,將提高家庭教育水平列為主要目標之一,提出“建立多元化的家長學校辦學體製,增加各類家長學校的數量”“提高兒童家長家庭教育知識的知曉率”等考核內容,提出“重視和改進家庭教育,加強家庭教育知識的宣傳和理論研究,辦好各類家長學校,幫助家長樹立正確的保育、教育觀念,掌握科學的教育知識與方法”等策略措施。這些為指導推進家庭教育提供了政策依據和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