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貝雷迪的比較研究四步法
喬治·貝雷迪出生於波蘭,後加入美國籍。貝雷迪擁有牛津大學曆史學的文學學士學位、倫敦大學政治經濟學院經濟學與社會學的理學學士學位、牛津大學曆史學碩士學位、哈佛大學社會學與比較教育學的博士學位、哥倫比亞大學的法學博士學位等。除了具有廣博的學識,貝雷迪還精通波蘭語和英語,通曉法語和德語,擁有長期旅居國外的經驗,這一切都為他從事比較教育研究提供了優越的條件。貝雷迪在比較教育發展史上以“比較研究四步法”而聞名於世,其思想主要體現在代表作《教育中的比較方法》(Comparative Methods in Education )一書中。
(一)貝雷迪的比較觀
1.比較教育的對象
考慮到教育的事實根植於社會情境中,貝雷迪認為應該將“學校”作為比較教育的研究對象,即在學校所發展的情境脈絡中來探討學校。這也體現出比較教育研究主題的特點。
2.比較教育的目的
貝雷迪在他的《教育中的比較方法》一書中提出了比較教育主要為了實現下述的三個目標:第一,跨國收錄教育方法,自各國教育製度的共同點中尋求意義。假若成效良好,這種觀點不論是相同或相異,都將使各國受益。第二,比較教育有其自為的知識性意義,亦即致力於滿足人們對知識的追求,因而研究目的之一是尋求比較教育自身的知識根基,使比較教育能紮根成長。第三,比較教育亦有其對實際教育施行與社會科學的貢獻。[1]
概括來說,貝雷迪認為比較教育的直接目的主要表現在以下兩個方麵:一是理論性目的,即尋求自身的知識根基,推動比較教育的發展;二是實踐性目的,即了解他國教育狀況,同時認識本國教育現狀,在借鑒的基礎上,實現比較教育的終極目的,即建構起比較教育研究的“法則”或“類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