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為遠航助力:園長政策把握及規劃、計劃製定能力的提升

教師發展類

字體:16+-

《全國幼兒園園長任職資格、職責和崗位要求(試行)》

《全國幼兒園園長任職資格、職責和崗位要求(試行)》是根據我國幼兒教育對幼兒園園長素質提出的要求、兼顧園長隊伍現狀而製定的,由國家教委於1996年1月26日頒發,是選拔、任用、考核和培訓幼兒園園長的基本依據,也為組織園長崗位培訓和日常的政治業務學習及工作鍛煉提出了基本要求。

《幼兒園教師專業標準(試行)》

為貫徹黨的十七屆六中全會精神,落實《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年)》,構建教師專業標準體係,建設高素質專業化教師隊伍,教育部研究製定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於2012年出台的《幼兒園教師專業標準(試行)》。它的基本理念是師德為先、幼兒為本、引領發展、能力為重和終身學習。基本內容構架包含了專業理念與師德、專業知識和專業能力3個維度,共14個領域62項基本要求。國家對合格幼兒園教師專業素質的基本要求,是幼兒園教師開展保教活動的基本規範,是引領幼兒園教師專業發展的基本準則,是幼兒園教師培養、準入、培訓、考核等工作的重要依據。

《幼兒園園長專業標準》

為貫徹黨的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精神,落實《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年)》和《國務院關於加強教師隊伍建設的意見》(國發〔2012〕41號),構建教師隊伍建設標準體係,建設高素質幼兒園園長隊伍,教育部研究製定了《幼兒園園長專業標準》,於2015年1月頒發。

《幼兒園園長專業標準》指出:“園長是履行幼兒園領導與管理工作職責的專業人員。”《幼兒園園長專業標準》是對幼兒園合格園長專業素質的基本要求,是引領幼兒園園長專業發展的基本準則,是製定幼兒園園長任職資格標準、培訓課程標準、考核評價標準的重要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