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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節 製訂幼兒園工作計劃的途徑和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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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貫徹落實計劃的管理措施

(一)傳達布置

要傳達決策的主要目標,闡述目標確立的依據和實踐意義;講清工作重點及其目標要求,分析實現目標的主客觀條件及重大舉措;交代工作安排的步驟、方法和應掌握的有關問題等。

(二)落實責任

必須進一步讓全體員工明確自己應承擔的具體任務,把分工和完成任務的時間、數量、質量要求,落實到每個部門及每個人,建立崗位目標責任製,使之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各盡其力。

(三)加強協調

園長必須深入實際,體察下情,環顧左右,掌握各種動態,立足全局做好協調工作。此項協調工作包括領導班子內部的協調、上下級之間的協調、各職能部門之間的協調、實際工作進程與原計劃要求的協調等。

(四)深入檢查指導

園長應指導員工工作。例如,對於不清楚工作方向者,給予及時指點;對缺乏工作經驗與方法者,進行具體幫助;對有思想問題或心理障礙者,積極幫助排解;對有意見分歧者,給予正麵引導;對於不負責任、造成錯誤者,及時進行中肯的批評教育;對於工作拖拉者,進行經常性的檢查督促等。

二、督促檢查

①督促檢查要以目標為依據,以計劃規定的要求為標準,有目的、有步驟地進行。

②督促檢查要實事求是,避免形式主義和走過場;要明確督促檢查的目的在於找出經驗,發現問題,以便改進工作。

③督促檢查既要注意工作結果,又要注意工作過程,將二者結合起來加以分析;否則,隻知結果,不知原因,還可能被假象迷惑,做出錯誤分析和判斷。

④檢查必須與指導結合。檢查不是目的,而是一種管理手段,目的在於指導促進工作,應該通過檢查,製定出切實可行的措施,幫助被檢查者改進工作,以實現工作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