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為遠航助力:園長政策把握及規劃、計劃製定能力的提升

第二節 園長法律理解與執行能力的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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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實施原則

(一)嚴肅性原則[5]

幼兒教育法律作為幼兒教育從業人員的行為規範,是權威性與規定性的統一。法律本身具有法的嚴肅性,這就要求園長嚴肅認真貫徹學習,自覺地維護法律的權威性和嚴肅性。

案例 疏忽法規埋禍根[6]

某幼兒園因為擴大辦園規模,向社會公開招聘部分保育員。經過筆試和麵試,張某如願被聘為該園的保育員。經過簡單的常規培訓後,張某正式上崗,工作期間積極上進,多次受到領導的肯定和同事的好評。一年後,該園所在地的婦幼保健院對該園幼兒進行體檢時發現,張某所在的班級有多名幼兒攜帶乙肝病毒。經追查,幼兒園才得知張某有乙肝病史。據張某講,幼兒園在招聘時並沒有詢問她有沒有傳染病史,更沒有對她進行體檢,她自己也就沒有意識到這一問題。盡管幼兒園果斷辭退了張某,但幼兒的家長憂心忡忡,紛紛找幼兒園理論。

本案中幼兒園在招聘保育員時,沒有對相關人員的身體狀況進行檢查,導致有乙肝病史的張某擔任保育員一年之久,最終造成多名幼兒被傳染上乙肝的嚴重後果,幼兒園應承擔賠償責任。

《幼兒園管理條例》第九條規定:慢性傳染病、精神病患者,不得在幼兒園工作。該規定明確了幼兒園在招收工作人員時有對其身體健康狀況履行檢查的義務。本案中,該幼兒園因工作疏忽,沒有履行自己的法定義務,應對造成的損害後果承擔賠償責任。建議幼兒園在開園、辦園、發展的過程中應認真執行國家有關保育、教育方麵的衛生安全標準,切忌因一時疏忽或麻痹大意而鑄成大錯。

(二)循序漸進原則

循序漸進原則是學習任何知識的基本準則之一。園長學習法律相關知識,提升法律素養也要遵循這一原則,即要遵循法律學科知識的邏輯,以使自己有次序地、係統地逐步掌握法律學科的基礎知識和基本技能,發展能力,具體做法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