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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幼兒園課程評價的類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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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兒園的課程可以有不同的評價類型,我們可以從評價在課程中發揮的作用來劃分,也可以根據評價的主體來劃分,還可以根據評價的方法和工具來劃分。

1.從評價在課程中發揮的作用劃分

根據評價在課程中發揮的作用我們可以將評價劃分為診斷性評價、形成性評價和總結性評價。這套序列性的評價體係最早由美國教育學家布盧姆提出。

診斷性評價在課程實施之前進行,強調的是課程評價的診斷意義,其目的在於診斷幼兒園課程開發和實施的狀況,從而使課程計劃及實施具有針對性和可行性。形成性評價貫穿於幼兒園課程實施的整個過程,強調對課程實施過程存在的問題及解決方式等各種資料的搜集,其目的是改進幼兒園課程實施的效果。因此又叫作“過程評價”。總結性評價往往在課程實施完成之後,它是對幼兒園課程整體的實施效果進行資料的梳理及分析,並決定在哪些方麵對課程進行改進和完善。因此,總結性評價也叫“結果評價”,它與形成性評價往往相應而存。

上述三種評價方式不僅在世界很多國家受到重視,目前在我國的學前教育領域也逐漸得到大家的認可。作為課程實施者的幼兒教師已經意識到過程性評價以及診斷性評價對促進幼兒發展的重要意義,並將其有意識地運用到對幼兒的日常觀察與指導過程中,原意運用發展和變化的眼光來看待孩子的每一個進步。

2.從評價的主體來劃分

從評價的主體來劃分,我們可以將評價分為內部評價和外部評價。在內部評價中,課程開發者為評價主體,課程實施者參與其中,通過調查和測驗等手段對課程計劃和課程實施的效果進行鑒定,其主要用於形成性評價。目前,內部評價已經為廣大幼兒園所使用。在幼兒園課程的開發及實施過程中,往往會預先考慮課程評價的內容,課程開發者及參與的幼兒教師都可以在課程的實施過程進行評價,充分發揮了評價者的主動性,並能夠產生真實的評價效果。外部評價,是之前評價領域最常用的一種評價方式,也是我們在幼兒園最常見的評價方式。如上級行政領導評價教師的教學效果,學期末對幼兒各方麵發展水平的測查等。由於外部評價的主體不是課程開發和實施者,而是除課程開發之外的人員,因此其著眼於課程實施結果對教育目標所達到的程度,主要用於總結性評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