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陶行知思想學習讀本

教育者之機會與責任

字體:16+-

今天我的講題是《教育者之機會與責任》,但是今天到會的,除教育者外,又有受教育的學生,提倡教育的辦學者。我這題目,和上麵種種人有什麽關係呢?我想學生對於教育發生的影響,自己首當其衝,自然要去看看教育者是否已經利用他的機會,盡了他的責任。辦學者是督察教育者的人,更有急需了解教育者的機會與責任的必要。所以我這演講,實在是以上三種人都應當注意的。

先從機會方麵講。教育者應當知道教育是無名無利且沒有尊榮的事。教育者所得的機會,純係服務的機會,貢獻的機會,而無絲毫名利尊榮之可言。他的機會,可分四種:

(一)有可教之人:

(二)可教者而未能完全教;

(三)可教者而未能平均教;

(四)已受教而未能教好。

以上四種,都是予教育者以實施教育的機會。且先就第一種講:

第一種是因為社會上有許多可教之人,所以教育者才能實行他的教育,倘若無人可教,則教育者就失其機會而無用武之地了。孔子曰:“生而知之者,上也。”美國某哲學家對於他這句話很有懷疑,他反駁孔子說:“生而知之者,下也。”可是他的話確乎也有根據,譬如最下等的動物——細胞,彼從母體脫離後,凡彼母親會做的事,彼都會做。再推到小牛,彼雖然不似細胞那樣快,但是不用隔多時,舉凡彼母親的事,彼也會做了。小猴子卻又不同,彼有幾個月要在彼母親的懷裏,因為彼又是較高於小牛的動物。人又不然了,人在小孩子的時期,最早要候二三年後,始能行動,後來又慢慢由幼稚園至於大學,去學他的技能,以做他父親會做的事。總之,幼稚時間長,所以可教;教育者的機會,也是因為有可教的小孩子啊!

第二種是說可教的人沒有完全受教。如中國有四萬萬之眾,照現在統計表計算,隻有五百四十萬個學生。換言之,隻有一百分之一點五是學生;一百人之中,能受教育的隻有一個半人。這一百分之九十八點五的不能受教育者,都打著我們教育者的門,並且告訴我們說:“現在是你們的機會到了,有一個人不入學校,就是你們還沒有實行你們的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