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學做合一是本校的校訓,我們學校的基礎就是立在這五個字上,再也沒有一件事比明了這五個字還重要了。說來倒很奇怪,我在本校從來沒有演講過這個題目,同誌們也從沒有一個人對這五個字發生過疑問。大家都好像覺得這是我們曉莊師範的家常便飯,用不著多嘴饒舌了。可是我近來遇到了兩件事,使我覺得同誌中實在還有不明了校訓的意義的。一是看見一位指導員的教學做草案裏麵把活動分成三方麵,叫作教的方麵,學的方麵,做的方麵。這是教學做分家,不是教學做合一。二是看見一位同學在《鄉教叢訊》發表一篇關於曉莊小學的文章。在這篇文章裏,他說:“曉莊小學的課外作業就是農事教學做。”在教學做合一的學校辭典並沒有“課外作業”,課外作業是生活與課程離婚的宣言,也就是教學做離婚的宣言。今年春天洪深先生創辦電影演員養成所,招生廣告上有采用“教”“學”“做”辦法字樣。當時我一見這張廣告,就覺得洪先生沒有十分了解教學做合一。倘使他真正了解,他必定要寫“教學做”辦法,決不會寫作“教”“學”“做”辦法。他的誤解和我上述兩個誤解是相類似的。我接連受了這兩次刺激,覺得非徹底的、原原本本的和大家討論明白,怕要鬧出絕大的誤解。思想上發生誤解則實際上必定要引起矛盾。所以把這個題目來演講一次是萬不可少的。我自回國以後,看見國內學校裏先生隻管教,學生隻管學的情形,就認定有改革之必要。這種情形以大學為最壞。導師叫做教授,大家以被稱為教授為榮。他的方法叫做教授法,他好像拿知識來賑濟人的。我當時主張以教學法來代替教授法,在南京高等師範學校校務會議席上辯論兩小時,不能通過,我也因此不接受教育專修科主任名義。八年,應《時報·教育新思潮》之征,撰《教學合一》一文,主張教的方法要根據學的方法。此時蘇州師範學校首先讚成采用教學法。繼而“五四”事起,南京高等師範同事無暇堅持,我就把全部課程中之教授法一律改為教學法。這是實現教學合一的起源。後來新學製的頒布,我進一步主張:事怎樣做就怎樣學,怎樣學就怎樣教;教的法子要根據學的法子,學的法子要根據做的法子。這是“民國”十一年的事,教學做合一的理論已經成立了,但是教學做合一之名尚未出現。前年在南開大學演講時,我仍用教學合一之題,張伯苓先生擬改為學做合一,我於是豁然貫通直稱為教學做合一。去年撰《中國師範教育建設論》時,即將教學做合一之原理作有係統之敘述。我現在要把最近的思想組織起來作進一步之敘述。教學做是一件事,不是三件事。我們要在做上教,在做上學。在做上教的是先生,在做上學的是學生。從先生對學生的關係說,做便是教;從學生對先生的關係說,做便是學。先生拿做來教,乃是真教;學生拿做來學,方是真學。不在做上用工夫,教固不成教,學也不成學。從廣義的教育觀點看,先生與學生並沒有嚴格的分別。實際上,如果破除成見,六十歲的老翁是可以跟六歲的兒童學好些事情的。會的教人,不會的跟人學,是我們不知不覺中天天有的現象。因此教學做是合一的。因為一個活動對事說是做,對己說是學,對人說是教。比如種田這件事是要在田裏做的,便須在田裏學,在田裏教。遊泳是在水裏做的事,便須在水裏學,在水裏教。再進一步說,關於種稻而看書,不是為看書而看書,乃是為種稻而看書,想把種稻教得好,要講什麽話就講什麽話,要看什麽書就看什麽書。我們不能說種稻是做,看書是學,講解是教。為種稻而講解,講解也是做;為種稻而看書,看書也是做。這是種稻的教學做合一。一切生活的教學做都是如此,方為一貫。否則教自教,學自學,連做也不是真做了。所以做是學的中心,也是教的中心。“做”既占如此重要的位置,寶山縣師範學校竟把教學做合一改為做學教合一。這是格外有意思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