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講的題目是:《學做一個人》,要做一個整個的人,別做一個不完全、命分式的人。中國雖然有四萬萬人,試問有幾個是整個的人?諸君,試想一想,“我自己是不是一個整個的人?”
《抱樸子》上有幾句話:“全生為上,虧生次之,死又次之,不生為下。”但是何種人算不是整個的人呢?依我看來,約有五種:
(一)殘廢的——他的身體有了缺欠,他當然不能算是整個的人。
(二)依靠他人的——他的生活不是獨立的,他的生活隻能算是他人生活的一部分。
(三)為他人當做工具用的——這種人的性命,為他人所支配,沒有自己獨立的人格。
(四)被他人買賣的——被販賣人口所販賣的人,就是豬仔,或是受金錢的賄賂,賣身的議員,就是代表者。
(五)一身兼管數事的——人的一分精神,隻能專做一件事業,一個人兼了十幾個差使,精神難以兼顧,他的事業即難以成功。結果是隻拿錢不做事。
我希望諸君至少要做一個人,至多也隻做一個人,一個完整的人。做一個整個的人,有三種要素:
(一)要有健康的身體——身體好,我們可以在物質的環境裏站個穩固。諸君,要做一個八十歲的青年,可以擔負很重的責任,別作一個十八歲的老翁。
(二)要有獨立的思想——要能虛心,要思想透徹,有判斷是非的能力。
(三)要有獨立的職業——要有獨立的職業,為的是要生利。生利的人,自然可以得到社會的報酬。
我覺得中學生有一個大問題,即是“擇業問題”。我以為擇業時要根據個人的才幹和興趣。做事要有快樂,所以我們要根據個人的興趣來擇業。但是我們若要做事成功,我們必須有那樣的才幹。
我曾作了一首白話詩,說人要有獨立的職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