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陶行知思想學習讀本

三、內容與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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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有什麽,學什麽”和“要什麽,學什麽”

陶行知在《中國師範教育建設論》中指出:“師範學校首先要問的是:教什麽?這是教材問題。施教的人不能無中生有,他必得要運用環境所已有的事物去引起學生之活動。所以遇了‘教什麽’這個問題,我們暫時可以下一句答語:有什麽,學什麽;學什麽,教什麽;教什麽,就拿什麽來訓練教師。但是世界上有的東西,無計其數;所有的未必是所需要的。因此,我們姑且又要加上一句答語:要什麽,學什麽;學什麽,教什麽;教什麽,就拿什麽來訓練教師。”

這裏實際上講了兩個部分的問題,一是所有的,二是所要的。所有的是教學內容的基礎,所要的是教學內容的旨歸。所有的具備現實性,因而容易獲得現實經驗的支撐,從而使得教學更易上手,更易付諸實踐。所要的具備潛在性,它需要我們不僅僅滿足於當下,而更應該著眼於社會改革的宏大構想,對教學提出更高的要求。

陶行知曾非常簡練地對他的“生活教育”理論下過定義。他說:“生活教育是給生活以教育,用生活來教育,為生活向前向上的需要而教育。”第一句話“給生活以教育”是指教育的對象。第二句話“用生活來教育”是指教育的內容和作用。第三句話“為生活向前向上的需要而教育”是指教育的目的。

陶行知認為,生活決定教育,生活是教育的中心,但二者不是單方麵影響的關係,教育也在同時對生活產生影響。在陶行知看來,教育的作用主要體現在兩個方麵,一個是傳承既有的生活,另一個是引導人們追求更好的生活。

2.“教學做合一”

在對教學內容進行深入思考後,陶行知提出了關於教學方法的理論:“所有和所要都知道了,我們立刻發生教法問題。我們要接著問一問:怎樣教?教的法子要根據學的法子;學的法子要根據做的法子。教法、學法、做法是應當合一的。我們對於這個問題所建議的答語是:事怎樣做就怎樣學;怎樣學就怎樣教;怎樣教就怎樣訓練教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