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書法鑒賞

二、書法欣賞的精神、文化原理

字體:16+-

書法欣賞是一種綜合性的藝術鑒賞活動,不僅要具備基本的藝術鑒賞能力,最好還能具備一定的臨池實踐,同時加強文化及其他藝術方麵的素養,主要是加強文化修養,不斷積累審美經驗,提高自我審美價值取向。除了書法文化修養,書家的人格修養也是一個重要內容。所以,對書法家人格水平的鑒別判斷也與書法欣賞息息相關。

(一)文化內涵準則

書法欣賞活動是一個完整的比較複雜的精神勞動,這是由書法本身的特殊性及書法作品的複雜性所決定的。書法家在進行藝術創作時需要具備藝術和文化等多方麵的素質和能力,需要廣博的知識和豐富的人生經驗,須運用理智的思維和感性的經驗最終才能完成一次相對完美的藝術創作。了解書法家的這些綜合修養是認識欣賞一個書法家書法作品的前提。

1.敏銳的藝術感受力

藝術感受力亦稱審美感受力。書法家要想進入藝術創作狀態,首先必須理解藝術,而要想理解藝術又必須去感受藝術。所以書法家首先要具備的第一個能力是具有相當敏銳的藝術感受力。進行書法作品創作時,不僅要看它的藝術載體——文字,不光是僅僅依靠視覺和聽覺去看,還必須具有對整體形象的藝術感受力,能夠和善於憑借作品中的文字和對作品的感受在腦海中建立藝術形象,隻有這樣才能意識到自己在創作時所需要表達的情感和意境,更加深入體會到自己的藝術審美追求。作品的語言不僅是作者生活經驗和情感意圖的載體,也是作者藝術風格的外在表現形式。書家在創作作品時是經過長期的藝術實踐,在對書法的點畫、結字和章法的不斷臨摹和探索中,形成了一些穩定的個人因子,使得作品具有更深刻的藝術韻味和情感內涵。隻有真正進入書法的藝術世界,感受到外行人無法感受到的內容,才會成為真正的書法藝術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