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和幼兒從早晨入園那一刻起,就無時無刻不生活在幼兒園文化的氛圍之中。文化是更深層地為組織成員所共享的基本假設和信念。它無意識地發生作用,並以一種被人們視為理所當然的方式規定著組織對自身及其環境的認識。當這種文化不能與時俱進、不斷創新的時候,就會成為組織發展的障礙。相反,適宜園所發展的文化具有能夠整合、積聚和倍增其他物質資源、精神、知識以及人力資源的作用,具有重要的“資本”作用。同時,對於幼兒而言,幼兒園文化是幼兒在園生活中不可分割的重要部分,對他們的發展具有日常教育活動不可替代的特殊作用。具體而言,幼兒園文化的功能主要包括以下四點。
一、導向功能
幼兒園文化肩負著幫助全體成員建立起符合時代要求的社會價值觀的重任。幼兒園作為一個教育場所,其反映的文化應該是社會文化中的“一方淨土”。幼兒園文化應該是對社會消極文化的剔除,對積極文化的攝取,即對社會文化“揚棄”後精華的沉澱。在一所充滿陽光和關愛的幼兒園中,教師和幼兒必然會受到積極文化的感染,自覺地摒棄和抵製社會消極文化的侵蝕。教師的思想覺悟和道德水準也會逐步提高,成為社會人的典範。
二、規範功能
以園規、園風、文化傳統、價值觀念、人際關係等方式表現出來的幼兒園文化,一方麵起著教育和指導作用,另一方麵,其中的製度章法和集體輿論也會成為強大的心理製約力量。
幼兒在幼兒園一日生活中,通過教師的人格和學識在潛移默化中受到社會主流文化的熏陶和感召,更在受幼兒園文化的影響下所建立起的一日常規、行為準則和精神文化中,被塑造為品格健全、品德良好、能夠適應集體生活的個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