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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錄二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科學技術報告、學位論文和學術論文的編寫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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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7713—87國家標準局1987-05-05批準1988-01-01實施)

1.引言

1.1 製定本標準的目的是為了統一科學技術報告、學位論文和學術論文(以下簡稱報告、論文)的撰寫和編輯的格式,便利信息係統的收集、存儲、處理、加工、檢索、利用、交流、傳播。

1.2 本標準適用於報告、論文的編寫格式,包括形式構成和題錄著錄,及其撰寫、編輯、印刷、出版等。

本標準所指報告、論文可以是手稿,包括手抄本和打字本及其複製品;也可以是印刷本,包括發表在期刊或會錄上的論文及其預印本、抽印本和變異本;作為書中一部分或獨立成書的專著;縮微複製品和其他形式。

1.3 本標準全部或部分適用於其他科技文件,如年報、便覽、備忘錄等,也適用於技術檔案。

2.定義

2.1 科學技術報告

科學技術報告是描述一項科學技術研究的結果或進展或一項技術研製試驗和評價的結果;或是論述某項科學技術問題的現狀和發展的文件。

科學技術報告是為了呈送科學技術工作主管機構或科學基金會等組織或主持研究的人等。科學技術報告中一般應該提供係統的或按工作進程的充分信息,可以包括正反兩方麵的結果和經驗,以便有關人員和讀者判斷和評價,以及對報告中的結論和建議提出修正意見。

2.2 學位論文

學位論文是表明作者從事科學研究取得創造性的結果或有了新的見解,並以此為內容撰寫而成、作為提出申請授予相應的學位時評審用的學術論文。

學士論文應能表明作者確已較好地掌握了本門學科的基礎理論、專門知識和基本技能,並具有從事科學研究工作或擔負專門技術工作的初步能力。

碩士論文應能表明作者確已在本門學科上掌握了堅實的基礎理論和係統的專門知識,並對所研究課題有新的見解,有從事科學研究工作或獨立擔負專門技術工作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