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航的初創時期(1919—1937年)
早在1914年1月1日,美國就在佛羅裏達州的聖彼得堡開辟了世界上第一條定期民用航線,將剛發明十個年頭的飛機用於民用領域。這條定期航線航程隻有35千米,所用的飛機也隻能搭載一名旅客,飛機此時也僅僅是在飛艇作為航空運輸主力的時代的一支小小插曲,還算不上民航的開始。
也就在這一年,爆發了第一次世界大戰,飛機因其獨特的性能很快就被應用到戰爭中,參戰國大量製造並使用飛機,4年戰爭期間,共製造了十多萬架飛機。戰爭的需要讓剛剛準備起步的民用航空事業中斷下來,但卻讓飛機的性能得到了很大的提高,也使飛機製造技術上升到了一個新台階。戰爭結束後,遺留下來大量的飛機和機場,這些數量龐大的飛機、機場推動著飛機進入民航運輸的舞台。
第一次世界大戰結束後,在航空較發達的歐洲各國政府的支持下,民用航空在歐洲開始起步。1919年的巴黎和會上,法國政府草擬了一份《航空公約》,這份公約被寫進了《巴黎和約》,得到了許多國家的支持,有38個國家簽署了這份公約,後來該公約被稱作《巴黎公約》,是世界上第一部國際間的航空法。有了《巴黎公約》,民用航空的起步階段就有了法律的約束和受到法律的保障了。
1919年年初,德國在歐洲國家中首先開辟了國內航線從事民航運輸,同年8月,英、法兩國也開通了定期航線,隨後歐洲的一些航空公司自發聯合,組建了旨在促進國際航空運輸發展和方便乘客的非政府組織——國際航空運輸協會(IATA),並很快在歐洲建立起了聯係各國的航空網,真正意義上的民用航空從這一年才算開始。
隨後,民用航空航線網絡迅速從歐洲擴展到了北美、亞洲、非洲,最後發展到全球各地,中國也於1920年5月8日開通了北京和天津之間的第一條國內航線。然而這段時期的民航運輸,幾乎都是虧本,靠政府和其他機構的補貼維持著,其政治和軍事意義遠大於經濟意義。直到美國道格拉斯飛行器公司1935年製造的DC-3飛機的出現才扭轉這一局麵,使飛機通過航空運輸也能賺錢,DC-3飛機也因此獲得了“第一種能賺錢的飛機”的美名(見圖1-20)。1937年巨型飛艇“興登堡”號失事,使飛艇退出了航空運輸舞台,市場份額讓飛機獨攬,促進了DC-3運輸機的推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