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秘書學概論

第六節 綜合協調

字體:16+-

學習目標

掌握綜合協調的主要內容和基本要求。

綜合協調,是指秘書人員在其職責範圍內,或在領導的授權下,調整和改善組織之間、工作之間、人與人之間的關係,促使各項活動趨向同步化與和諧化,以實現共同目標的過程。秘書部門由於在組織管理框架中的樞紐位置,通常處在各種利害矛盾和政策矛盾的交匯點上,是最適合協助領導進行協調的部門,協助領導協調各種矛盾和關係,便成為秘書工作的重要職責和任務。秘書綜合協調的內容十分廣泛,不可能羅列齊全,下麵僅就秘書協調工作中的一些共性內容進行介紹。

一、工作計劃協調

計劃是對未來一定時期的行動目標、任務、措施和實施步驟作出的預測和設想,是組織開展工作的依據。任何組織機構都要製訂工作計劃。製訂計劃也是一個係統工程,涉及組織機構的各個部門。在領導籌劃安排全局工作時,各職能部門往往從本部門利益出發,都希望自己主管的工作能夠“排上號”,如果排上就認為領導重視,排不上就有意見。平時對下指導工作也容易出現“政出多門”的現象,缺乏統籌協調,常常造成各項工作計劃之間相互矛盾,使基層單位無法落實。由此可見,計劃協調是工作協調的基礎,是實現目標協調的前提。秘書部門一般負責組織整體工作計劃的製訂,在製訂計劃之前,應當樹立全局觀念,主動請示並傳達領導指示,提前了解各部門的打算和意見,圍繞中心工作統籌安排各部門的工作,分清輕重緩急,進行分類排隊,統一協調各部門的計劃指標、工作步驟、完成時間,避免相互衝突。安排計劃一定要從實際出發,為基層單位著想,留有充分餘地,不要滿打滿算。計劃在執行過程中還會受到各種條件的影響需要調整,這樣才能使計劃落到實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