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教科研並不難——園長教科研管理能力的提升

二、幼兒園園長在教科研工作中的職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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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責,是指任職者為履行一定的組織職能所承擔的一係列工作任務,以及完成這些工作任務所需承擔的相應責任。

《幼兒園園長專業標準》中指出,園長是履行幼兒園領導與管理工作職責的專業人員。《幼兒園管理條例》和《幼兒園工作規程》明確指出:“幼兒園園長負責幼兒園的全麵工作。”其中《幼兒園工作規程》第36條對全國各類幼兒園園長的主要職責做出了如下規定:①貫徹執行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方針、政策和上級主管部門的規定;②領導教育、衛生保健、安全保衛工作;③負責建立並組織執行各種規章製度;④負責聘任、調配工作人員,指導、檢查和評估教師以及其他工作人員的工作,並給予獎懲;⑤負責工作人員的思想工作,組織文化、業務學習,並為他們的政治和文化、業務進修創造必要的條件;關心和逐步改善工作人員的生活、工作條件,維護他們的合法權益;⑥組織管理園舍、設備和經費;⑦組織和指導家長工作;⑧負責與社區的聯係和合作。

園長工作職責具有統領性和全麵性。園長作為教科研工作的第一負責人,承擔著引領、推動和支持教科研工作的任務,相應地也承擔著人員配置、氣氛營造、方向把控、過程管理、成果推廣等職責。

(一)研究人員配置

人才理念是園長管理理念的重要內容。園長管理工作主要是對人的管理,任何工作最終都要落實到“人”的行為上,教科研工作的開展同樣離不開人才的力量。在教育科學發展的今天,研究已不再是單打獨鬥,而是強調人才隊伍的力量。教科研工作水平與成效,很大程度上取決於教科研團隊的整體素質。選擇與培養一支優秀的教科研團隊是園長教科研工作中的首要職責。發現每位教師的特點與優勢,人盡其才,才盡其用,通過園長的管理智慧,使每個人都能充分發揮自己的才能,做適宜的事;並且讓所有的事,都能有合適的人去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