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低幼兒童文學(第4版)

第一節 幼兒文學作品教育活動的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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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兒園教育活動的性質是教師有目的、有計劃地組織幼兒進行集體學習。在教育活動中欣賞什麽文學作品,怎樣欣賞,需要在具體目標指導下,選擇適合大多數幼兒接受水平的作品和方式方法,進行講述、複述、朗誦、表演、早期閱讀等活動,以保證幼兒受到最早的優秀文學作品啟蒙。為幼兒文學教育活動確定的目標、內容是本節的核心內容。

一、幼兒文學作品中教育活動的目標

(一)培養幼兒對文學作品的興趣

幼兒對文學有一種天然的需求,這種天然的需求包含兩層意思:一是可以從文學中獲得他們成長所必需的營養;二是可以獲得一種維係心理健康所必需的精神享受。

鑒於文學作品對幼兒的功能,需要自幼就開始對他們進行文學方麵的熏陶。幼兒可以通過欣賞、講述、表演幼兒文學作品,初步培養對文學作品的興趣,樂於接受各種體裁兒童文學作品的講述、朗誦和表演活動。

(二)培養幼兒傾聽作品內容的習慣

幼兒文學是訴諸聽覺的文學,幼兒主要是通過“聽”來接受文學作品的內容。幼兒文學作家魯兵[1]曾說:對尚未識字的幼兒,即學齡前的孩子來說,文學作品不是他們自己讀的,而是父母、教師念給他們聽的……兒歌、故事、童話,都隻能通過大人的朗讀,尚未識字的幼兒才能得到真正的欣賞。這種傾聽不隻是了解其內容,而且欣賞語言藝術。文學作品生動的情節、形象化的語言對幼兒有很大的吸引力,對培養幼兒通過“聽”來欣賞文學作品極為有利。

要培養幼兒學習欣賞文學作品,首先,要幼兒能集中注意、有目的地傾聽,養成良好的傾聽習慣,既能複述別人說話的內容,又能理解別人話語中的含義,這是對幼兒欣賞文學作品的基本要求。其次,在幼兒欣賞文學作品的過程中,要注意培養幼兒對人物情節進行分析、評價的習慣和意識,逐漸使其對欣賞的內容產生讚美的態度和愉悅感,使作品中人物的美好行為在其心靈中產生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