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麽是審美?審美是一個具有多層含義的複雜概念。隨著時代的變化,審美的概念也隨之產生了改變。審美有廣義和狹義之分。狹義的審美特指對藝術的審美活動,而廣義的審美指的是對任何審美對象的審美活動。無論從哪個角度看,審美都構成了人們日常生活的重要部分。[1]對於審美的概念有的學者持認知加工的觀點,認為審美過程以認知加工為主,審美過程中的情緒變化是由認知造成的[2]。有的學者則認為審美是一個情緒體驗的過程。伯萊因(Berlyne)從心理生理學的角度研究審美,他認為審美指的是當個體欣賞藝術時,由於受到興趣和享受愉悅的驅動所引起的情緒上的生理喚醒[3]。Frijda認為,審美是一種積極的情感體驗[4]。隨著審美研究的深入,越來越多的研究者認為,在審美過程中,認知和情緒不是某一方起主要或支配的作用,另一方處於次要或從屬的作用,而是一個認知和情緒相互作用的過程。Leder認為審美是一個伴隨著情緒狀態持續變化,並最終獲得與美相關的各種知識和體驗到與美相關的各種情感的過程。在這個過程中,個體的情緒會隨著認知評價的變化而不斷增強或減弱。反過來,情緒的變化也會對個體的認知產生影響。從信息加工的角度來看,審美包括感官對事物信息的獲取,認知和情緒對信息的加工,以及審美判斷和審美情緒的獲得過程。[5]
總結前人的觀點,我們認為,審美是個體對審美客體的主觀加工過程。這種加工過程表現為個體直覺認知或理性認知到對象的和諧關係,並獲得身心美感體驗的活動。通過審美,個體最終體驗到了美。具體說來,審美是指個體在對審美客體感知的基礎上,通過一定的認知加工和情緒加工,體驗到由此而帶來的愉悅的過程。在審美過程中,認知加工和情緒加工共同起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