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大美育效應

3.5 美育對高中學生創造性發展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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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1 引言

自1950年美國心理學家吉爾福特(Guilford)做了關於創造力的演說以來,逐漸引起了學術界關於創造性思維研究的熱潮。直至今日,培養學生的創造性已經成為現代教育的重要目標之一。在美國,很多學校重視借助課外指導來培養學生的特殊才能與創造性,並形成一些頗有成效的教育模式。如菲爾德修生(Feldhusen)和科洛甫(Kolloff)1978年提出的“普渡三階段模式”(Purdue Three-Stage Model)[1]、阮祝利(Renzulli)1976年提出的“豐富學習三元模型”(Enrichment of Learning Triad Model)[2]、瓊菲格爾(Treffinger)1980年提出的“創造性學習模式”(Creative Learning Model)[3]。日本教育界在20世紀60年代初就致力於創造力問題的研究,此後政府開始關注創造性培養,1982年成立了創造學會和創造開發研究所,他們認為要使學生從模仿轉向獨創,就必須采用創造型教育方法[4]。我國近年來陸續進行了一些關於創造性培養的探討與實證研究,例如,針對不同學科特點設計課堂教學方式以激發學生的創造性[5],或者進行發散性思維訓練[6],還有一些提出了創新能力培養的策略[7]。

林崇德認為創造性人才的培養,不僅要重視創造型思維,更應該關注創造性人格的訓練,不要把創造型的教育限於智育,而應該是德、智、體、美、勞諸育的整體任務[8]。而曆史經驗也告訴我們創造活動的發生離不開審美的影響,如愛因斯坦等偉大的科學家,他們的成就證明個體的創造力水平與審美能力密切相關。審美過程涉及創造性思維,通常需要個體發揮自己的想象力和直覺思維能力,隻有如此,才能更好體會到音樂、美術、文學等藝術形式的美妙之處。同時美育能夠激發創造熱情、發展非邏輯思維,而這些都有利於創造性的發展[9]。盡管許多學者都認同審美與創造力的密切關係[10],然而縱觀國內外關於創造力培養的研究,很少見到將美育作為研究變量考察其對創造性的作用,特別是利用美育提高高中生的創造性的研究更是少之又少。因此,本研究嚐試為中學階段學生創造性的培養探索一條新途徑。關於創造性的測驗,我國研究者大多是從思維的流暢性(迅速地產生大量意念)、變通性(思維靈活多變,不易受定勢影響)和獨特性(觀念及見解新穎奇特)三個方麵考察被試的創造思維能力因素[11],所以本研究建立在對學生創造性認知因素中的創造性思維的考察的基礎上,分析審美教育對高中生創造性發展的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