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族群·身體·表征:當代白馬人的舞蹈言說

第六章 舞蹈中的認同與表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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豐富多樣的村寨舞蹈與闡釋,匯聚成白馬人的集體意義;舞蹈承載著族群文化的特色,言說出白馬人的集體形象。

——田野手記

從上文的考察與分析可以看到,舞蹈以動態的方式承載著族群的集體記憶,體現著當地人的集體觀念,無論是“火圈舞”的舞步與調度,還是“池哥晝”中的扮演與程序,再或是“麻晝”中的角色與動作,都是文縣白馬人在漫長的曆史發展中和艱苦的生存條件下傳承與堅守的生活方式,以手舞足蹈的動態形象體現著當地人的“意義係統”和“情感模式”。其實我們今天所稱的白馬人指的是“那些講同一種語言,而且在其他方麵擁有共同的文化,並把自己看成與類似的人們的聚合體有顯著區別的人群”[1],他們有自己的領地,其內部分為許多部落。如20世紀50年代以前平武的白馬人分為四個部落,黃羊部落、白熊部落、雅虎部落、泗爾部落,新中國成立後分為不同的村寨;文縣的白馬人分受兩個土司管轄,改土歸流後劃分在不同的鄉。無論是過去還是今天他們並沒有一個獨立的政治中心,因此有時也形成鬆散的聯盟。正是在這一基礎上,體現著白馬人文化意義的舞蹈在各村寨的組織與實踐中也呈現出不同的特點與風格。本章在前兩章的基礎上,進一步從族群邊界與文化認同的角度來闡釋白馬人的舞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