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神聖的實地表演空間
“麻晝”在正月十五舉行,也被整合在文縣白馬人的年節儀式中,因此年節生活同樣是“麻晝”存在的文化空間。但“麻晝”與“池哥晝”不同,並不是行進式舞蹈也不用挨家挨戶進院去跳,定點的表演形式使得“麻晝”在表演的實地空間上有所選擇。
薛堡寨的“麻晝”表演前要在支書家化妝,裝扮好之後首先在支書家院子跳幾圈,以示對家神的尊敬;然後要在村口的空地上進行表演,這是因為這一地方正好對著本寨的山神廟,在這裏跳是給寨子的宗主神拜年,來祈求平安;然後到村裏的空地上表演,此時全村人都聚集在這裏,一邊看表演一邊相互敬酒,跳完後支書和村長趁此機會向大家拜年,也要對上一年的工作進行總結;最後再到供奉著家譜的人家院子裏,目的是給祖先拜年。由此,村口—村裏—院子構成了“麻晝”的表演場所,也把神聖與世俗、娛神與娛人整合在同一空間下。
圖5-28 村寨口的“麻晝”表演
圖5-29 薛堡寨山神廟
“泛靈論”相信自然界事物中寓居著各式各樣的精靈、靈魂、守護神、魔鬼以及嚴格意義上的神等,它們像人類一樣,是具有生命、有意識的能動者,但它們也有別於人類,因為它們具有不同尋常的力量。故而,人很難控製它們,甚至肉眼通常都不能看見它們。[67]因此塗爾幹在《宗教生活的基本形式》中認為“自然的形式和力量乃是宗教情感所依附的最初對象:它們是最早被神聖化了的事物”[68]。“麻晝”中的動物形象也在白馬人心中被聖神化了,南坪縣的班海平說:“以前跳麻晝是以真的動物頭挖空後做的麵具,戴上麵具後一定要用紅布裹頭,不能把身體的其他部位露出來(這也是稱為麻晝的原因),露出來就是不敬,不吉利。”班運翔也在其文章中提到“巴舞在儀式期間可到鄰村去參拜,到村寨間交流。每個寨子將代表自己村寨或部族的麵具排在首位”[69]。在萬物有靈的觀念下,動物麵具同樣具有神性,戴上麵具的人處於非人非神的“閾限期”,此時營造了一個神聖的空間,麵具的神聖性也帶來舞蹈的神聖性,同時也賦予舞蹈表演以神聖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