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代史學家劉知幾這樣說過:“史之稱美者,以敘事為先。”史文的表述之美,在中國史學上多次被人們反複談到。前麵我引用宋人吳縝的話說,撰寫史書,有三個原則:“一曰事實,二曰褒貶,三曰文采。”梁啟超講過,人們讀《資治通鑒》津津有味,讀《續資治通鑒》昏昏欲睡,都是編年體,就是文采不一樣。他說司馬光,能夠把一般的曆史事實寫得飛動起來。所謂寫得飛動起來,就是能夠把曆史描述成一個動態的發展過程。比如,淝水之戰、赤壁之戰等,寫得確實精彩。史文表述的審美要求,不僅能夠使曆史著作讓人喜歡讀,而且能夠讓人在審美的過程中,受到非常深刻的教育。赤壁之戰、淝水之戰,看看那個過程司馬光是如何寫的。在這樣一個審美的過程中,人們就會受到深刻的啟發。它的價值不是僅僅從審美的要求出發的。因此吳縝講的這個話非常有道理,“一曰事實,二曰褒貶,三曰文采”。有了“事實”和“褒貶”,“必資文采以行之”,曆史著作才能夠推廣。在這個過程中有幾個重要的原則:一個原則是史學家在豐富的曆史事實中,究竟選擇什麽東西來寫,這個很重要。這麽多曆史事件,寫什麽?史學上有一個術語叫采撰。史學家選擇什麽事情,選擇哪些人,能夠反映曆史的本質,反映曆史的真相,這是一個很費氣力的事情。《史通》裏麵有一篇叫作《采撰》,《采撰》實際上要看曆史學家的見識,看他的眼光。材料選好了以後,有一個編輯的過程,史學上的術語叫作編次。編次解決了,最後才是表述,遣詞造句,怎麽樣把這些有用的曆史事實按照一定的順序編次起來,然後用優美的語言,在不違背曆史真實的基礎上把它表述出來,這是一個很有邏輯層次的過程。隻有在這每一個環節上都做得比較好,才能夠達到文采所應當承擔的任務,選擇的材料不合適,編次的順序不合適,文采再好也不行,也不能寫出好的曆史著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