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的意識活動是憑借語言進行的。意識是語言的內容,而語言則是意識的載體。“‘精神’從一開始就很倒黴,受到物質的‘糾纏’,物質在這裏表現為振動著的空氣層、聲音,簡言之,即語言。”[14]隻有借助於語言,人們才能進行抽象概括,從而反映事物的本質和規律。正如列寧所說,“任何詞(言語)都已經是在概括”[15];隻有在語言的基礎上,人們才能依據概念以及概念之間的關係,做出判斷,進行推理,形成理論體係。語言是思維本身的要素,是意識活動本身的要素。“語言是思想的直接現實”,人們在語言中把自己的意識或思想固定下來,並把它作為觀念客體進行研究和反思,形成了對象意識與自我意識。
按照馬克思的觀點,勞動使人類的祖先越來越深入和廣泛地接觸到對象世界的屬性和關係,形成以大腦為中心,以感覺器官為門戶的統一的神經生理結構,這就為人攝取、加工、綜合各種信息,實現主體對客體的相符性反映奠定了自然前提。同時,勞動一開始就是社會性的活動,勞動越發展,人們越需要交往,由此產生了語言。交往的擴大和語言的發展作為兩個強大的推動力,使人的意識活動成為一種社會活動,使人的意識活動形成了不同於生物遺傳方式的社會遺傳方式。這種社會認識結構和社會遺傳方式是在人與對象的相互作用中,通過活動的“內化”逐步形成的。
具體地說,人在運用工具實際改造對象的過程中,逐步使外部的實際動作方式發生向內部的觀念動作方式的轉化即內化,並使後者同前者保持一致。這就形成了人所特有的以邏輯形式固定和沉積下來的認識圖式。在這個過程中,語言的產生具有重要作用。語言使認識超出了個人體驗的狹隘範圍,使人們的思想獲得了共同的表達方式;語言的運用使人們能夠在觀念中對客體進行加工和改造,從而使人對物質世界的觀念把握成為可能,即使人的意識發生成為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