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亨利·查爾斯·倫恩
有人曾說,人類能從昆蟲身上獲得極大的益處;事實上,這些益處是從人類觀察、模仿昆蟲保護自己利益的生存習慣中獲得的。一句詩中說:“像蜜蜂一樣工作”“像螞蟻一樣生活”,昆蟲的社會裏沒有資本主義的驅使,但它們卻能井井有條地協作,貯藏起對自己有用的食物。唯有一種昆蟲,從未被當作人類社會的標榜——這就是蜘蛛。雖然蜘蛛也像其他昆蟲一樣,受生物本能的驅使,但他們卻從不在保護自己獵物上花很大力氣。人們常說蜘蛛是殘忍的——盡管它們幾乎從不主動吸引獵物,也並不會時常照看自己織起的網,但他們的獵物卻總是在劫難逃。
現在,一個名為“社會(The Society)[1]”的組織以本文標題作為行事原則,即意圖建立“一個保護作家、作曲家、藝術家出版權及表演權的社會”,這實在是與蜘蛛的做法如出一轍。若我們抽象地評價蜘蛛的習性,我們可以為它加以各種罪名;但在承認這樣一個嚴苛的權利法體係之下,我們隻有忽略在法律之外保護自己權益的必要,這是毋庸置疑的。然而在深入探討這些問題之前,讓我們先來看幾個維護版權方麵的實例。
我們的第一個案例來自於T.巴克豪斯(T.Backhouse)先生的一封信,他在信中告訴我們他允許在自己的音樂會上演唱華萊士(Wallace)的歌劇《安布爾女巫》[2]中的一首歌曲,為此被要求支付2英鎊的費用。提出這一要求的哈利·沃(Harry Wall)先生為了讓法律站在自己這一邊,為巴克豪斯先生舉了自己在克勒肯維爾[3]地方法院旁聽的一件案子為證。在這件案子中,羅倫音樂廳的所有者因允許華萊士《瑪麗塔納》[4]中的兩支曲子在音樂會上演出而被罰款4英鎊,而演唱此曲的男高音歌唱家則被罰款2英鎊。盡管為別人演出這些作品而收取費用的權利顯然已經不是最近才確立的了,但在哈利·沃將此事曝光於世之前,所有的這些作品已在城市內外演奏百餘次,且是不必解釋也不必付費的。我們尚未知道所有演奏者和表演者所負擔的全部債務是多少;我們隻知道所有演唱三重奏的歌唱家都遭受了罰款,而盡管在這種情況下的商業慣例是“允許一定程度的量產”,當一首合唱曲目被公開演出之後,合唱團內所有的演唱者都將為此支付款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