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葡]路易斯·弗洛伊斯
我們歐洲人用二十二個字母書寫。他們日本人用四十八個假名和字體不同的、無限的文字書寫。注:當時的羅馬字母隻有二十二個大寫字母,即ABCDEFGHI(包括小寫的i和j)LMNOPQRSTV(包括小寫的u和v)XYZ(即不含英文二十六個字母中的J、K、U和W)。假名的四十八個字是伊呂波歌的四十七個加撥音假名h。在羅德裏克茲的《日本大文典》裏,全部漢籍所用的漢字為209770個。
我們歐洲人從書籍裏學到很多知識。日本人把整個一生用於理解文字的意義。
我們歐洲人橫著從左往右書寫,他們日本人豎著從右往左書寫。注:羅德裏克茲的《日本大文典》載:“日本人和中國人一樣,從上往下寫,從右手向左手移動。因此,他們的書籍或書寫物是從我們書籍的結尾處開始的。”
我們歐洲書籍的最後一頁結束處恰恰是日本人書籍的開頭。
歐洲人認為印刷術是了不起的。日本人幾乎全用手寫體,因為他們的印刷術不起作用。注:當時活字印刷術已從歐洲和朝鮮傳到日本,不過,還沒有普及開來。這裏所說他們的印刷術可能是指木版刻印。
我們歐洲人用鵝毛筆或其他鳥羽作筆來寫字。日本人用野兔毛和竹杆做成的畫家的筆來寫字。注:當時歐洲普遍使用鵝毛筆。日本的毛筆自古以來用兔毫、狸毫、鹿毫,其中兔毫筆最好。
我們歐洲人的墨水是**。日本人的墨水是塊狀,書寫時要研磨。注:這裏講的是墨和研墨。
我們歐洲人的墨水瓶是角質圓形瓶。日本人的墨水瓶是用長方形的石頭做成。注:這裏把硯台比作墨水瓶。
歐洲的墨水瓶有蓋子和筆拭。日本沒有。
注:這裏所謂的筆拭是指浸了墨水或墨汁的綿花[2]、布或碎線。日本沒有這類東西。如本章第21項所記,日本人有時把毛筆尖含在口裏整理筆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