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尚賢,使民不爭;不貴難得之貨,使民不為盜;不見可欲,使心不亂。
是以聖人之治,虛其心,實其腹,弱其誌,強其骨。常使民無知無欲,使夫知者不敢為也,為無為,則無不治。
人世間之所以有爭鬥混亂,皆起於爭名奪利。爭什麽名?爭賢德之名、才智之名。誰成了賢德之人,誰就具備了做高官的條件。做了高官,自然也就有了利。利之所在,趨之若鶩,五花八門的炒作應運而生,各種賢能桂冠招搖過市。越是抬高“賢能”之士的官位,這種競爭、炒作、爾虞我詐,就越發不可收拾。原本選拔賢能之士來管理社會造福人民的初衷,不僅不能實現,反而危害了社會與國家。所以老子主張“不尚賢”。
不尚賢,難道尚不賢、尚無能?當然不是。老子意思是說不要用“尚賢”為口號。用“尚賢”為口號,那隻是統治者為了顯示自己,結果則是亂了人心。如果隻是形式上把“賢才”拔上來,高予之官,厚予之祿,似乎尚賢,但往往是把魚放到樹上,不僅害了賢才,而且會誤導一些自認是賢才的人爭名奪利,誤了千萬人的一生。
人是有七情六欲的,隻要是生理自然所需,老子並不反對。老子反對的是有些人總是在老百姓眼前炫耀某些可欲之物,誘發人的欲望使之走向不自然。沒有這種讓人心發熱的不自然的欲望,老百姓也就不會生事作亂。最好是人們物質上食甘服美,精神上純真無邪,身體強壯,少有逞強鬥勇之誌。總之,要去掉世俗的虛妄之知和不自然的欲求,那些少數自以為聰明的人就不敢胡作非為。一切按規律辦事,則天下大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