絕聖棄智,民利百倍;絕仁棄義,民複孝慈;絕巧棄利,盜賊無有。此三者,以為文不足,故令有所屬:見素抱樸,少私寡欲。
本章與前一章所表達的思想是一致的,是雙向的論述。如“大道廢,有仁義”(十八章),要想回歸大道,當然隻有“絕仁棄義”(十九章)。
老子是一位深刻的思想家,他習慣於逆向思維,他要絕棄的,往往是常人要維護的。所以對“絕聖棄智”,應作深入剖析。老子並不反對大道之智,老子所貴之“智”是符合道的自然真知。這種智慧是真智慧而不是為狹隘功利所左右的工具理性。智慧一旦異化為工具、手段,那就如同弓弩畢弋機辟、鉤餌網罟罾笱、削格羅落罝罘一樣,也就成了宰製、拘禁、矯飾人的真性的工具了。同樣,老子也不反對智慧的聖人,這樣的聖人,是順遂大道的自然真性的人。老子所要絕去的“聖”,也是工具化的道德規範,是與仁義禮智並舉的理性工具。總之,老子所尊崇的是自然之聖人、自然之智者;所反對的是變成了治人工具的道德框框的“聖”、“智”。
“絕仁棄義,民複孝慈”。老子之所以要絕仁棄義,其原因與“絕聖棄智”一樣,概因仁、義、聖、智都已經演變為一種工具理性,是某些人用來控製他人的手中工具。老子隻是希望人們能夠按照道的無為原則去做,但是現實中某些人高唱“仁義”卻都是“有以為”的,或是為了謀取自己的功利——藏仁以要人,或是用仁義去鉗製他人。這樣的“仁”,口中喊愛人,實際上連對父母也沒有真愛。隻有絕棄這種仁義,放棄功利考慮,人才能恢複孝慈的天性。
“絕巧棄利,盜賊無有”。巧、利亦是世俗所追求的。有技巧之人,費力少獲利多,可成巨富。也有不少人不想付出,歪用技巧,或巧掠或智取,成為盜賊。技巧是雙刃劍,有正反兩種作用。如果隻為私利,那麽技巧越多,盜賊也就越多。對於這種用技巧謀私利的行徑,隻有棄絕,才能杜絕盜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