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上,下知有之;其次,親之譽之;其次,畏之;其次,侮之。信不足,焉有不信。猶兮其貴言,功成事遂,百姓皆謂:我自然。
本章提出了對世道或社會管理者(統治者)評價的途徑與原則。老子認為評價的途徑在於民意、民情。這應該是人類最早提出通過民意民情來判斷一個社會及其最高管理者好壞的主張。但是這種民意測驗的標準卻與現代的標準大大不同。現代以民意讚同的越多越好,而老子卻認為最好的社會及其管理者卻是老百姓隻知其存在而對他們毫無感謝歌頌的意思。應該說兩千多年前老子所表達的官民意識才是最現代的,甚至是超現代的意識。官民之間應當是一種平等關係。官的職責是管理、服務,民則是各盡其職、各盡其力,一切都是自然而然地進行。民做好了,是其作為自然之子的自然行為;官做好了,也是如此。民隻知有這麽一些官存在而已,又何需稱頌?又何需視之如親人?在上者要求民親之頌之,在下之人願意親之頌之,這本身就因為上下之間有距離,有了“信不足”。因為上下之間有“信不足”,在上之人希望在下之人親近他、讚頌他,在下之人也以“親之譽之”表明自己對在上之人的依附。這一切都是不自然的。有人說,本章表明老子既反對德治主義,也反對法治主義。我讚同此說。德治雖好,但畢竟是以德治人,是一種居高臨下的父母官的姿態。法治亦好,但往往並不完全體現百姓的意誌與要求。老子主張的是讓百姓自正、自化,也就是百姓自己治理自己。這可以稱之為自然主義的自治主義。
以史為鑒,老子提醒為政者要注意三點:(1)對人民要有足夠誠信,否則百姓也不會信任你。(2)上下誠信,就不要老是宣傳自己。(3)最根本的原則是,不管辦成了多大好事,要打心眼裏承認自然如此,老百姓也認為自然如此,世上從來就沒有救世主,全是人民自己所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