斷限、標目和編次,是關於史書內部全麵安排的體例。
斷限,是說斷於何時,限於何代,是史書所記史事的起訖年代。晉武帝時,“朝廷議立晉書限斷”,荀勖、王瓚、賈謐三人各提出一種意見,發生爭執,一直鬧到晉惠帝即位後,“更使議之”,才得到解決[21]。所謂“限斷”,也就是斷限。這是史書上提出斷限的第一次的明確記載。事實上,斷限的思想和運用比這早得多。司馬遷在《史記》全書最後的一句話是:“餘述曆黃帝以來至太初而訖,百三十篇。”這裏講的就是斷限。班固說他的《漢書》,“起元高祖,終於孝平王莽之誅”,也交代了斷限。其後,司馬光著《資治通鑒》,“起周威烈王,訖於五代”,同樣明確了本書的斷限。這些,都是從全書總的斷限來說的。如果從一部書的各個部分來看,或因需要闡述某些史事的淵源,或因需要補充前史之所闕,往往在局部上要突破全書的總的斷限。《漢書》表、誌,上溯周、秦;沈約《宋書》諸誌,起自曹魏。劉知幾在《史通·斷限》中對它們進行批評,認為是失於斷限。其實,他的批評有些過分,未察前人深意。劉知幾還說到關於少數民族的史事“前撰已著,後修宜輟”,否則這不僅失於斷限,甚至成了“駢指在手”、“附贅居身”,這也不能認為是正確的看法。史書斷限,各有通觀全局,求其大體。
史書斷限,各有標準。古代史家斷限的標準往往為的是明“正閏”、辨“僭偽”、定正統。班彪著《王命論》,主張“漢德承堯”,班固也提出“漢紹堯運”,這是在給漢皇朝定正統。上引荀勖、王瓚、賈謐三人為晉書斷限發生爭論,實質是以魏為正統還是以晉為正統的爭論。宋元時期,這種以“正統”為斷限標準的觀念,有更突出的表現。直到二十世紀,出現了以社會發展階段的性質作為斷限標準的曆史著作,傳統的斷限標準才被新的斷限標準所代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