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學承擔著求真與經世的雙重使命,這是中國史學的第三個優良傳統。
史家之角色意識與社會責任,至少在兩個方麵影響著中國史學的基本麵貌,這就是中國史學的求真精神與經世目的,以及其相互間在總體上的一致性。具體說來,史家的角色意識同史學求真要求相關聯,史家的社會責任同史學的經世目的相貫通。這裏,首先來考察中國史學求真與經世的內涵及其相互間的關係。
史學批評家劉知幾認為:
夫為史之道,其流有二。何者?書事記言,出自當時之簡;勒成刪定,歸於後來之筆。然則當時草創者,資乎博聞實錄,若董狐、南史是也;後來經始者,貴乎俊識通才,若班固、陳壽是也。必論其事業,前後不同。然相須而成,其歸一揆。[29]
劉知幾把史學工作大致上劃分成了兩個階段:前一個階段是“書事記言”,後一個階段是“勒成刪定”,前後“相須而成”,缺一不可。他認為前一階段工作的主要要求是“博聞實錄”,一要“博”,二要“實”;後一階段工作的主要要求是“俊識通才”,一是“識”,二是“才”。按照劉知幾的思想體係,結合他關於才、學、識的理論來看,“博聞實錄”可以看作“史學”,“俊識通才”包含了“史識”和“史才”。那麽,這裏什麽是最重要的基礎呢?答曰“博聞實錄”是基礎。這是因為,沒有豐富的和真實的記載(所謂“書事記言”),自無從“勒成刪定”,而“俊識通才”也就成了空話。當然,僅僅有了“博聞實錄”,沒有“俊識通才”去“勒成刪定”,也就無法寫成規模宏大、體例完備、思想精深的曆史著作,無法成就史學事業。劉知幾在理論上對中國史學的總結和他所舉出的董狐、南史、班固、陳壽等實例,論證了中國史學是以求真為其全部工作的基礎的。這種求真精神,從先秦史官的記事,到乾嘉史家的考據,貫穿著整個中國古代史學。人們或許會注意到,《史通·直書》篇列舉了唐代以前史學上以“直書”飲譽天下的史家,他們是:董狐、齊太史、南史氏、司馬遷、韋昭、崔浩、張儼、孫盛、習鑿齒、宋孝王、王劭等。他們或“仗氣直書,不避強禦”;或“肆情奮筆,無所阿容”;或“敘述當時”,“務在審實”;等等。這都需要“仗氣”與“犯諱”,顯示了他們大義凜然的直書精神。劉知幾所處的唐代,也有許多堅持秉筆直書的史官和史家,如褚遂良、杜正倫、劉允濟、朱敬則、劉知幾、吳兢、韋述、杜佑等,在求真精神上都有突出的表現。這裏,舉一個不大為人所知的事例,用以說明在中國史學上求真精神是怎樣貫穿下來的。武則天長安年間(701—704年),寵臣張易之、張昌宗欲加罪於禦史大夫、知政事魏元忠,乃賂以高官,使張說誣證魏元忠“謀反”。張說始已應允,後在宋璟、張廷珪、劉知幾等人的勸說之下,幡然悔悟,證明魏元忠實未謀反。到唐玄宗時,此事已成為曆史事件,吳兢與劉知幾作為史官重修《則天實錄》,便直書其事。時張說已出任相職、監修國史,至史館,見新修《則天實錄》所記其事,毫無回護,因劉知幾已故,乃屢請吳兢刪改數字。吳兢終不許,認為“若取人情,何名為直筆”,被時人稱為“當今董狐”[30]。吳兢雖麵對當朝宰臣、監修國史,仍能秉筆直書與其有關且並不十分光彩的事件,又能當麵拒絕其有悖於直書原則的要求。這如沒有史學上的求真精神,沒有一種視富貴如浮雲的境界,是做不到的。這種董狐精神所形成的傳統,尤其在曆代的起居注、實錄、國史的記述與撰寫中,都不同程度地表現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