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新史學”的理論價值
光緒二十八年(1902年),梁啟超繼上年在《清議報》上發表《中國史敘論》之後,又在《新民叢報》上發表了著名的長文《新史學》。前者著眼於撰寫“中國史”的具體構想,後者著眼於從理論上批判“舊史”。作者自稱“新史氏”,倡言“史界革命”,意在創立“新史學”。這兩篇文章,是資產階級史學家批判傳統史學,試圖建立新的即具有近代意義的史學理論體係的標誌[46]。
《新史學》的內容是:中國之舊史、史學之界說、曆史與人種之關係、論正統、論書法、論紀年。它與《中國史敘論》在節目上多有異同,然其基本思想前後連貫;兩文在內容上互相補充,益可見作者倡導“新史學”的旨趣所在。梁啟超在這兩篇文章中,運用西方學者的曆史哲學(主要是近代進化論思想)和史學方法論,提出並闡述了一些重要的史學理論問題。
(一)關於曆史撰述的性質和範圍
作者在兩文中都論到史學的“界說”,而曆史撰述的性質和範圍則是“界說”中居於首要地位的問題。作者指出:“曆史者,敘述進化之現象也。”他說的“曆史”,按其意,當是曆史撰述,亦即史家撰述中所反映出來的曆史。曆史撰述是“敘述進化之現象”,這實際上是指出了“新史學”之曆史撰述的性質。以此為前提,作者給曆史確定了一個內涵,就是:“進化者,往而不返者也,進化無極者也。凡學問之屬於此類者,謂之曆史學。”質而言之,曆史學當以進化論為指導思想,考察和敘述種種進化現象,這就是“新史學”的本質。作者認為,“曆史之真象”即運動規律“如一螺線”。這裏說的“曆史”,是指客觀曆史過程。他的這個認識,把中國傳統史學中的樸素進化觀提高到了一個新的階段。但梁啟超之言曆史進化和曆史真相,並未超出他的老師康有為所謂據亂、升平、太平與世漸之說,即局限於庸俗進化論的藩籬。關於曆史撰述的範圍,梁啟超說:“曆史〔撰述〕者,敘述人群進化之現象也。”作者認為,任何事物都有進化的現象,都“屬於曆史之範圍”,但通常曆史撰述所記常限於人類,這是因為:“人也者,進化之極則也,其變化千形萬狀而不窮者也。”指出了人類進化,在“凡百事物”進化中是最為複雜的特點。這樣,梁啟超就注意到曆史研究有“廣義”、“狹義”之分:“言曆史之廣義,則非包萬有而並載之不能完成;至語其狹義,則惟以人類為之界。”這種劃分,在理論上是重要的。梁啟超進而又指出,就“狹義”的曆史來說,也不是都可以寫入曆史撰述的。他認為,“欲求進化之跡,必於人群”,“人類進化雲者,一群之進也,非一人之進也”。因此,“曆史〔撰述〕所最當注意者,惟人群之事,苟其事不關係人群者,雖奇言異行,而必不足以入曆史〔撰述〕之範圍也”。從中國史學之曆史觀念的發展來看,從尊天命到重人事,是一大進步;從重視個人的作用到重視人群的作用,是又一大進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