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曆史變化動因的認識(續)
一、“人意”與“時勢”的千年聚訟
中國古代史學家和史學批評家對於曆史變動原因的認識,至少是循著兩條相關的線索逐步發展的。一條線索是“天命”與“人事”的關係,另一條線索是“人意”與“時勢”的關係。這兩條線索在時間上很難截然劃分開來,有時甚至是交互進行的;而當人們不斷地從“天命”的神秘羈絆下掙脫出來後,他們會更多地麵臨著“人意”與“時勢”的困擾。
這裏,我想從一件引起千年聚訟的曆史事件講起。
公元前221年,秦始皇統一六國而廢分封,劃全國為三十六郡(後增為四十郡),建立了空前統一的封建國家。然而,此後僅僅10餘年,秦朝就滅亡了。於是,秦朝的廢分封、立郡縣與秦朝的興亡究竟有何關係,乃成為曆代史學家、思想家、政治家長期討論的重大曆史問題。一些人認為,分封製本是“聖人之意”“先王法度”,秦朝違背聖人之意,不遵先王法度,故招致速亡。另有一些人則認為,分封製並不是什麽聖人之意,它的興廢同郡縣製的確立,都是時勢使然;秦朝的速亡有別的原因,與廢分封、立郡縣無關。這兩種認識在曆史上反複出現,聚訟不休,至北宋時人們還在熱烈討論,其餘波直至明清而未了,延續的時間長達千年以上,成為古代曆史評論和史學批評中一個經久不衰的“熱點”。
三國時魏人曹冏撰《六代論》,總結夏、殷、周、秦、漢、魏六代曆史經驗教訓,認為夏、殷、周三代“曆世數十”,根本原因在於分封製:“先王知獨治之不能久也,故與人共治之;知獨守之不能固也,故與人共守之。”他甚至把春秋時期齊桓、晉文的霸業都看作“共治”“共守”的表現。[1]這裏,曹冏明確地把分封製看作“先王”早已認識到的一種明智的做法。其後,西晉陸機撰《五等論》,論點與曹冏相似,認為:“先王知帝業至重,天下至曠。曠不可以偏製,重不可以獨任。”“於是乎立其封疆之典,財(裁)其親疏之宜,使萬國相維,以成磐石之固。”[2]顯然,他也是把所謂五等分封製看作“先王”之意。曹冏、陸機說的“先王”,或起於夏朝,或始自黃帝、唐堯,他們把分封製看得這樣古老,無疑是出於臆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