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史書,浩若煙海。在多種體裁的史書中,紀傳體史書被尊為“正史”。南朝梁人阮孝緒撰有《正史削繁》九十四卷[2],這是關於“正史”名稱較早地提出來的。但唐初史家認為,它也屬於“非史策之正”一類的撰述,故入於“雜史”。唐初史家撰《隋書·經籍誌》,分史部書為十三大類,第一類即“正史”,著錄自《史記》以下至南北朝諸史,以及關於“正史”的集注、集解、音訓、音義、駁議等著作。此後,《舊唐書·經籍誌》,《新唐書》《宋史》的《藝文誌》,以及清修《四庫全書總目》和大多數私人撰寫的曆史文獻學著作、目錄學著作,均沿用此說。“正史”,成為中國封建社會史學的代表性著作,這就是通常所說的“二十四史”。另有《新元史》和《清史稿》,撰成於近代,其體製與“二十四史”中諸史略同,合為二十六史。
二十六史中,除有幾部史書在內容上有所重疊外,它們在反映中國自傳說中的黃帝開始直至清朝滅亡大約5000年曆史進程方麵,構成了一個前後銜接、連續不斷的整體,成為中國史學上的豐碑,世界史學上的奇觀。
中華民族文明的連續性發展,是二十六史產生的曆史條件;二十六史的寫出,又反映了這一偉大文明的連續性發展。這是中華民族的驕傲,也是中國史學的驕傲。
一、從三史到二十六史
二十六史有一個漫長的積累過程。這個過程,大致有以下幾個階段。
三史。《三國誌·蜀書·孟光傳》記:孟光“博物識古,無書不覽,尤銳意三史,長於漢家舊典”。又同書《吳書·呂蒙傳》裴注引西晉虞溥《江表傳》記孫權謂:“至統事以來,省三史、諸家兵書,自以為大有所益。”《隋書·經籍誌二》雜史類著錄三國吳人張溫撰有《三史略》,可證有三史節本的流傳。司馬彪《續漢書·郡國誌》序說:“今但錄中興以來郡縣改異,及《春秋》、三史會同征伐地名,以為《郡國誌》。”《北史·闞駰傳》記:“駰博通經傳,聰敏過人,三史群言,經目則誦,時人謂之宿讀。”這是三國至南北朝時的人所說的三史,指的是《史記》《漢書》和東漢官修本朝史《東觀漢記》。《隋書·經籍誌二》正史類以《史記》《漢書》《東觀漢記》居諸史之首,以及上引孟光所謂“長於漢家舊典”,可證。唐代,範曄《後漢書》影響漸大,從而代替《東觀漢記》的位置。唐代科舉中設有史科,分一史和三史。長慶二年(822年)諫議大夫殷侑奏:“曆代史書,皆記當時善惡,係以褒貶,垂裕勸戒。其司馬遷《史記》,班固、範曄兩《漢書》,音義詳明,懲惡勸善,亞於《六經》,堪為世教。”他建議:“能通一史者,請同《五經》、三傳例處分”,“其三史皆通者請錄奏聞,特加獎擢”[3]。可見唐人所謂三史,是指《史記》《漢書》和《後漢書》[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