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中國古代史學批評縱橫:外一種(第二卷)

說野史[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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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史是中國史學遺產的一個重要方麵,唐宋以降,蓬勃發展,明清以來,數量劇增,不下二三千種,由此引發關於野史的匯編刊刻屢有所出,成為史學發展上的一個突出現象。最近20年來,或重印舊編,或裒輯新集,或以野史名書,或以筆記題簽,均時有所見,顯示出中國人對於野史筆記的新的濃厚興趣。

一、從“自愛垂名野史中”談起

中國史書自唐初成書的《隋書·經籍誌》(656年)分為13類,即正史、古史、雜史、霸史、起居注、舊事、職官、儀注、刑法、雜傳、地理、譜係、簿錄,至清乾隆時修成《四庫全書總目提要》(1781年)分史部書為15類,即正史、編年、紀事本末、別史、雜史、詔令奏議、傳記、史鈔、載記、時令、地理、職官、政書、目錄、史評,其間相距1100百餘年,曆代官府、私家所修目錄之書,於史書分類上雖有所損益,然大致不脫離上述基本框架。在一般的文獻目錄書中,盡管見不到以“野史”為名的分類,但野史作為一個有廣泛含義的概念與撰述範圍卻是早已存在的。

野史之名,始見於唐。陸龜蒙有詩雲:“自愛垂名野史中。”[2]史載:“(唐昭宗)龍紀中,有處士沙仲穆纂野史十卷,起自太和,終於龍紀,目曰《太和野史》。”[3]又有撰人不明的《野史甘露記》兩卷[4]。這或許是迄今我們所知道的最早的以“野史”為名的著作。兩宋以下,以野史命名的著作逐漸增多。如北宋龍袞撰《江南野史》[5]二十卷,今存十卷,記述南唐史事;孔毅甫撰《野史》一卷,記北宋官員、學人四十事[6];《宋史·藝文誌二》著錄《新野史》十卷,《明史·藝文誌》“雜史”類著錄《野獲編》八卷、《傃庵野鈔》一一卷、《三朝野史》七卷、《野記朦搜》十二卷、《南詔野史》一卷;清代以來則有《南明野史》《清季野史》等。實際上,以“野”名史者隻是野史中的極少一部分,野史的真正數量要比這大得多。宋人左圭所編《百川學海》、元人陶宗儀所編《說郛》、清留雲居士所輯《明季稗史》,以及近人編纂的《清朝野史大觀》等書,都匯集了豐富的野史撰述。